[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龙岩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16:01)
[主持人]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岩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引起了相关单位的关注。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龙岩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了解我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工作。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财政局徐初纯副调研员,接受本网的专访。欢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16:03)
[主持人]徐副调研员,您好!(16:04)
[徐初纯]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今天,很高兴能与广大网友交流互动。(16:04)
[主持人]今年6月15日市政府印发《龙岩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为什么要重新制定《办法》?(16:05)
[徐初纯]2000年,市政府办批转《龙岩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核管理暂行办法》(龙政办〔2000〕19号),自施行以来,对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节约大量财政性资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暂行办法》已不适应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需要重新制定。新《办法》主要是为了解决评审工作中反映出的评审任务繁重、评审效率低等问题,适应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变化,适应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新要求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16:09)
[主持人]《办法》规定的评审内容有哪些变化?(16:10)
[徐初纯]原龙政办〔2000〕19号文侧重工程结算评审,本《办法》将评审内容规定拓展至项目全部投资的预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财政部门及项目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批复意见作为办理产权登记和有关资产入账或调帐的依据,办理项目资金尾款清算,上缴结余资金,核销支出,进行资产移交或者形成固定资产。(16:13)
[主持人]实施《办法》的目标是什么?(16:14)
[徐初纯]主要目标是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项目资金评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审慎推进项目评审市场化改革,提高预、决算审核效率。(16:16)
[主持人]财政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评审管理上有什么新规定?(16:17)
[徐初纯]《办法》加强与《龙岩市市本级政府投融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衔接,强化项目概、预算的约束作用,合理控制项目投资。新《办法》规定项目报审预算不得超概算,超概项目需按规定办理调概后,市财政局才予接收评审。项目报审决算原则上不得超预算,超预算10%以上的项目,应按有关规定报批,未经批准的,市财政局不予受理。(16:20)
[主持人]新《办法》对单位送审有什么新要求?(16:21)
[徐初纯]《办法》实施前是按项目的分项工程进行报审,《办法》实施后按立项的项目整体进行报审。《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应按项目全面收集有关材料并一次性报审,一次性报审确有困难的,可以按概(预)算同口径申请分项、分批报审。(16:23)
[主持人]《办法》在提高评审效率方面有什么举措?(16:24)
[徐初纯]一是下放小额投资项目评审权。根据市政府推进财审改革、放管服的要求,新《办法》规定项目总投资扣除征拆资金后金额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建设项目预算和竣工决(结)算应报市财政局评审,并由市财政局批复。项目总投资扣除征拆资金后3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预算和竣工决算,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自行审核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批复,并报市财政局对应科室备案。(16:27)
[徐初纯]二是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当配合市财政局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全面、完整的评审资料。评审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送审资料欠缺的,应及时通知补齐,建设单位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的则予以退件,以免占用评审资源。(16:30)
[徐初纯]三是对拒报或无故拖延报送审核资料的,由市财政局责令其纠正限期报送并通报批评。对未按规定期限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并送审的项目业主,按每推迟3个月核减3%的标准扣减项目建设管理费或代建管理费,累计扣减上限为项目建设管理费或代建管理费总额的12%。(16:33)
[徐初纯]四是加强评审中心内部管理。梳理优化评审流程,制定合理的评审时限,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评审时效。引进高层次评审人才,建立健全人才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加强财政评审队伍建设。(16:35)
[主持人]项目主管部门如何将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审核费用由谁支付?(16:36)
[徐初纯]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16〕279号)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委托审核费用由项目主管部门参照市财政局委托评审付费标准,与中介机构在委托协议中约定,该费用由主管部门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16:40)
[主持人]各级财政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区)实施的项目是否需要报市财政局审核?(16:41)
[徐初纯]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区)实施的项目,应由各县(市、区)进行审核。(16:42)
[主持人]项目单位对项目报审具体业务不熟悉,有什么渠道了解?(16:43)
[徐初纯]为更好地指导和方便项目业主等单位配合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市财政局正在编制《龙岩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指南》,完成后将发放给各部门、单位。《指南》电子版同时将放到龙岩市财政局网站,项目单位可以登录下载。项目单位有疑问的也可以拨打电话2668906咨询。(16:47)
[主持人]非常感谢徐副调研员详细的解读了《龙岩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问题。(16:48)
[小林]《办法》实施之前,有部分300万以下项目预算已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项目决(结)算是否还是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16:49)
[徐初纯]《办法》实施之后(即2018年7月1日后)此类300万以下小项目决(结)算审核应按规定都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16:50)
[建筑小杨]已实施的300万以下项目的建设项目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是否继续按约定执行?(16:51)
[徐初纯]2018年7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小项目约定由评审中心审核的,继续由评审中心审核,但项目竣工决算仍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复。若合同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调整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同时需报评审中心备案。(16:53)
[徐初纯]建设单位不能随意打包或分拆项目,《办法》中项目投资金额应以项目立项的金额为准,没有立项的项目按市政府或有权机关批准同意实施项目所确定投资额。(16:54)
[小李]几个项目打包后金额大于300万的项目是否可以报审?(16:54)
[徐初纯]建设单位不能随意打包或分拆项目,《办法》中项目投资金额应以项目立项的金额为准,没有立项的项目按市政府或有权机关批准同意实施项目所确定投资额。(16:55)
[工程老吴]很多老项目都没有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是否按《办法》中每推迟3个月核减3%扣减项目建设管理费或代建费?(16:56)
[徐初纯]目前,我市确实存在很多项目竣工后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无法进行资产移交或形成固定资产。《办法》中扣减项目建设管理费或代建费主要目的是督促项目业主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办理产权登记和有关资产入账。《办法》是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因此在2018年7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应按《办法》的规定执行。(16:58)
[主持人]好,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徐副调研员接受我们的专访,也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再见!(16:59)
[徐初纯]再见!(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