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龙岩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增东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党中央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我们很荣幸邀请到龙岩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增东作为今天的嘉宾。肖局长,您好!欢迎您的到来。
肖增东: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三农”问题一直是龙岩民众关心关注的焦点,市财政局作为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2020年我国已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肖增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当前主要还是要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市财政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强化投入保障。2022年,统筹安排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8亿元,重点支持激励性产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等方面;支持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0.65亿元,聚焦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垃圾治理、农房整治示范、市级集镇环境整治试点、农村公路改造等重点工作,打造宜居环境;拨付“三农”综合保险、脱贫人口产业帮扶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105.54万元和市级农业生产性信贷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224万元,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进一步完善提升农业农村生产风险保障体系,缓解农业发展中抵押担保能力弱、融资难等问题,更好地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2023年以来,市财政局继续抓好财政资金投入保障,统筹安排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9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就业扶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经营性项目发展等方面,带动强村富民促进乡村振兴。
主持人: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我市如何进一步推动产业振兴?
肖增东:乡村要全面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和重点,立足龙岩特色,我市持续实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升,集中财政资金补齐农业产业短板,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长效机制,会同农业等部门参与制定出台了推动龙岩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在财政政策上着力支持培育产业发展:一是支持招商引资和推动与广州对口合作。对引进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农业项目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适当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引导经营主体创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并通过认证的,一次性给予质量体系建设资金2万元。二是支持我市“一县一片区”建设。继续集中资金资源持续推动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及“五个美丽”建设,促进全市美丽建设与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每个县给予50万元奖补资金。三是支持创建农业产业强镇。实行申报制度,全市择优评定4个农业产业强镇,每个给予不高于150万元的财政奖补资金。四是支持“一村一品”专业村(示范村)。实行申报制度,择优评定7个主导产业发展市绩突出,具有培育为“一村一品”国家级示范村、省级专业村潜力的村,每个给予不高于50万元奖补资金。五是鼓励行业组织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农业相关行业组织协助开展、参与组织农业领域学习配需,交流推广,专题调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制定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举办乡村振兴项目擂台赛、创业创新大赛等竞赛活动,发挥行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助力产业发展。六是支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对新评定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个奖励2万元。七是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个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八是鼓励举办农民丰收节等特色赛事农事活动。对市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主办的农民丰收节、果茶王赛、休闲农业活动、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等,根据资金情况适当给予补助。一般按国家级不高于50万元、省级不高于30万元、市级不高于20万元标准执行,市级赛事活动单个品类、单个赛道不高于10万元,两个以上不高于20万元。九是开展乡村产业振兴正向激励。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乡村产业振兴正向激励考核工作方案,由市直相关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区)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进行考核,根据专项考核结果,前3名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主持人:谢谢肖副局长的耐心解读。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我市如何保障粮食安全?
肖增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是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底气所在,2022年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稳定发展2022年粮食生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龙政办规〔2022〕2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落实粮食生产市级扶持资金1274.54万元,对规模种粮、提高科技种粮水平和农田建设等方面进行扶持激励,并及时落实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扶粮惠民资金1.98亿元,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2023年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稳定发展2023年粮食生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市财政局继续加大力度,统筹市本级资金1400万元用于规模种粮、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科技种粮水平、提高粮食产业化水平、增强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鼓励培育新农人种粮等方面,较去年增长9.8%。及时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农民手中,截至10月底,已发放15814万元,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调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安全发展。
主持人:谢谢肖局长。借此也想了解一下在争取政策助推我市全面乡村振兴方面有哪些做法?
肖增东:近年来,市财政局坚持把握发展新机遇,密切关注上级资金投向,充分运用中央和省委支持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政策,持续抓好项目策划和上级专项资金争取,努力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如,密切联合有关部门通过项目申报和评审,2022年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5000万元;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争取中央资金1.34亿元;争取省级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项目5310万元;闽西蛋禽产业集群成功入选2022年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补助5400万元;争取漳平市现代入选国家现代产业园补助7000万元等。2023年争取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资金1.5亿元;争取水资源和污染治理1.36亿元;争取农村公益建设奖补6900万元;争取红色美丽村庄试点补助3900万元;争取支持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2760万元;争取新罗区现代农业(生猪、优质肉禽)产业园补助2500万元等。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肖增东副局长在本期节目中的问答,本期节目到这里结束,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