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防范化解地方金融组织风险,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发〔2024〕8 号)以及《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做好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闽金融函〔2024〕39号)的要求,我市将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对名称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市场主体及“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开展清退工作。
经排查认定并公示无异议,现对91家名称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市场主体以及“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名单见附件)发出公告通知,请名单内企业于2024年12月1日前到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注销或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期间如有疑问向市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97-2337736)。
附件:龙岩市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市场主体及“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