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绩〔2021〕15号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市本级部门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结合市本级实际,我局对《龙岩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细则》(龙财绩〔2019〕1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龙岩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0日
抄送:省财政厅。 |
龙岩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0日印发 |
龙岩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推动建立项目(政策)立项评估决策机制,强化项目库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龙岩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以下简称事前评估),是指市财政局或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政府、部门和单位发展规划等内容,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财政支出项目和财政支出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率性、效益性及经济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立项评估决策机制,是指市财政局或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运用事前评估方式,对项目、政策预算进行评估论证,按照相关审核流程批准立项、并进入项目库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制度安排。
第四条 事前评估的范围适用于拟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财政支出项目、政策。
第五条 事前评估遵循的原则:
(一)绩效导向。事前评估以绩效导向和成本控制理念为出发点,以必要性及投入、产出和效果为评估重点,对项目、政策决策进行综合评估。
(二)财力匹配。事前评估要树立财政可持续意识,新增重大项目、政策应充分结合财政可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以增强重大项目、政策的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三)科学规范。事前评估应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充分收集证据资料,保证评估结论科学可信。
(四)客观公正。事前评估应公开、公平、公正,评估主体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进行评估,利益相关方不得影响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
(五)及时高效。事前评估要讲求效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完成评估工作。
(六)权责对等。事前评估要建立责任约束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市财政局、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以及其他部门对其主导开展的评估工作负有管理自主权,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第六条 事前评估的主要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等;
(三)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及龙岩市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
(四)部门(单位)的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第二章 事前评估的分类和内容
第七条 事前评估按实施主体分类,分为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事前评估、预算部门组织开展事前评估和其他部门组织开展事前评估;按评估对象分类,分为项目事前评估和政策事前评估。
第八条 市财政局对存量和拟新增重大项目、政策进行评估。
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政策,是指资金量较大、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社会受益面大的财政支出项目和政策。
年度重大项目、政策的标准由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第九条 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新增项目、政策进行评估。开展事前评估可结合可行性研究论证一并进行。
第十条 其他部门(如投资主管部门)主要对本部门管辖的资金进行事前评估,可结合资金申请审批相关工作一并进行。
第十一条 项目事前评估重点评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效率性,兼顾项目经济性、效益性。
(一)项目必要性(30分)。主要评估项目设立是否与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等相符;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相关,是否有迫切的现实需求;立项目标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确定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与其他项目或政策是否交叉重叠,是否经过充分调研和前期论证,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等。
(二)项目可行性(15分)。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条件是否可行,包括项目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与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可行,包括计划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可行,技术方案是否成熟、先进、经济、高效;行业备案信息等是否齐备,未来实施是否具备可持续的条件和环境保障。项目投入是否可行,是否在不同方案中有技术标准经济性的比较。
(三)项目经济性(15分)。主要评估项目成本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在既定目标下投入成本是否达到最小化程度,是否考虑替代方案成本节约情况。
(四)项目效率性(25分)。主要评估项目预期产出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反映了既定投入水平下的最大产出;产出数量与质量是否与预算申请相符;产出指标值是否合理、细化、量化、可考核。
(五)项目效益性(15分)。主要评估项目预期效益是否合理、可实现;是否反映了既定投入水平下的最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各项效益所对应的指标值是否量化、可评价;可实现的效益是否得到利益相关者的认可。
第十二条 政策事前评估重点评估政策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兼顾政策经济性和效率性。
(一)政策必要性(30分)。主要评估政策设立是否与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等相符;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否清晰,政策制定主体或牵头主体是否明确,职责是否清晰;事权与财权是否对应,是否有清晰的受益范围和对象;政策目标是否具有前瞻性、稳定性和引领性;是否经过充分调研和前期论证;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二)政策可行性(15分)。主要评估政策实施是否有明确的组织构架、运行机制以及制度保障;政策是否有利于市场竞争,是否符合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原则,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技术路线是否可行、先进、经济、高效,是否在不同方案中有技术经济性的优化比较;是否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或预案;政策资金管理方法是否明确;实施期限内是否具备可持续的组织、资金、技术、社会需求等保障条件和政策环境;是否有明确的后期退出机制等。
(三)政策经济性(15分)。主要评估政策是否有明确、合理的资金分配办法;在既定政策目标下,投入总成本是否达到最小化程度;成本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
(四)政策效率性(15分)。主要评估政策预期产出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反映了既定投入水平下的最大产出;是否选取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明确了指标值,指标值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相匹配。
(五)政策效益性(25分)。主要评估政策实施周期内,预期效益是否体现了政策所需解决问题的明显改善程度;是否选取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效果指标值;指标值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政策是否具备可预见的稳定性。
第十三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要求,对于产业类政策的事前评估,重点对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商品和要素流动限制、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第三章 事前评估的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 参与事前评估各方职责:
(一)市财政局负责拟定事前评估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新增重大项目、政策事前评估;指导、督促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事前评估工作。
(二)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事前评估实施细则;开展本部门、本单位项目事前评估;完善项目库管理,并参照事前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排序。
(三)预算申报单位负责准备事前评估相关材料;配合市财政局或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事前评估。
(四)其他部门负责制定所管辖资金事前评估实施细则;开展所管辖资金事前评估。
(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的事前评估工作,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的重大项目、政策事前评估工作,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参与评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评估过程和被评估对象进行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主要监督事前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并对事前评估项目、政策发表意见或建议,供专家组参考。
(六)事前评估应邀请专家参与评估论证。专家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深入实际了解和调查情况,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评估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透露评估结论、咨询意见、争议问题等有关情况。专家应遵守回避制度,不得与被评估单位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和其他应回避的利害关系。
(七)事前评估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第三方机构应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得干预和影响被评估单位的正常工作;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文件、数据等与评估有关的资料对外公布,不得提前对被评估单位和相关人员公布专家意见、评估结果等;自觉履行回避制度及其他相关纪律。
第十五条 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事前评估工作流程:
(一)预算部门和单位项目申报。
1. 市财政局根据“谁申报、谁评估、谁入库”原则开展事前评估。
2. 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按照年度预算编制时间安排,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事前评估及项目录入工作,并按预算编制流程将拟新增重大项目、政策报送市财政局开展事前评估,评估通过后纳入项目库。
3. 预算执行过程中,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申请预算调整,需将拟新增重大项目、政策报送市财政局开展事前评估,评估通过后纳入项目库。
(二)市财政局审核把关。市财政局支出管理科室对预算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政策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将拟列入预算安排的事前评估对象清单及初步意见送市财政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开展事前评估工作。
第四章 事前评估的方式方法
第十六条 事前评估方式包括专家咨询、现场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
(一)专家咨询。对于专业性较强、评估难度较大的项目、政策,对相关问题存在疑难点时,可邀请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和咨询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二)现场调研。对于有一定物质基础的项目、政策,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可进行现场调研,实地勘察和了解项目真实情况。
(三)问卷调查。对于利益相关方涉及对象多、作用范围广的项目、政策,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可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利益相关方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
(四)召开座谈会。对于涉及工作主体多、人员分散的项目、政策,在入户培训、现场调研、召开评估会时,可组织特定人员开展座谈,了解项目、政策情况,集中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事前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及其他评估方法。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指通过开展成本核算,并对全部成本和效益进行对比来评估项目、政策的投入价值,以实现投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为目标的分析方法。该方法的应用需要项目单位提供同一技术方案下,按不同技术标准计算的成本-效益比率,来比较原有方案与替代方案的效益,选择经济性最优的支出方案,以体现成本控制要求。
(二)对比分析法。指通过将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财政支出新增安排情况进行比较,对项目、政策进行评估。
(三)因素分析法。指通过全面统计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和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综合分析内外因素对绩效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对项目、政策进行评估。
(四)公众评判法。指通过专家评估、抽样调查等方式,对相关情况提供咨询意见和结论支撑的评估方法。
(五)其他评估方法。其他能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的方法。
第十八条 事前评估方式和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评估。
第五章 事前评估结果及应用
第十九条 事前评估结果:
事前评估结果包括评估结论和评估得分两部分。
评估结论分为予以支持、部分支持和不予支持三种。
对于必要性充分、效率性效益性好、方案可行性强、投入经济性高的项目、政策,予以支持;对于具有必要性,但效率性、效益性、可行性、经济性存在一定程度不足的项目、政策,予以部分支持;对于必要性不充分、效率性效益性和可行性差、经济性低的项目、政策,不予支持,半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评估得分是专家组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评估内容和要点进行评分得出的结果。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上的项目、政策,结合评价结论,予以支持或部分支持;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下的项目、政策,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事前评估结果的应用:
事前绩效评估重在解决项目、政策的先期论证,评估结果及结论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支出管理科室依据事前评估报告及结论,将项目、政策纳入预算决策程序,安排预算评审,进行预算批复工作。
事前评估结论为“予以支持”和“部分支持”的项目、政策,纳入市级财政项目库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和财力状况逐步安排预算。
事前评估结论为“不予支持”的项目、政策,不予安排预算。
第六章 事前评估报告及资料
第二十一条 事前评估报告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具体格式由市财政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二条 事前评估报告正文包括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评估所采用的方式方法、评估的主要内容及结论、相关建议及有关问题的说明等内容。报告撰写应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事前评估报告附件应包括项目、政策的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二十三条 事前评估资料包括预算部门和单位提交的事前申报材料、预期绩效报告,以及事前评估过程中的评估专家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等,上述资料应由工作组作为存档资料妥善保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政策,由涉密部门(单位)自行管理事前评估工作。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无需开展事前评估。
第二十六条 市财政局可授权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对市财政局认定的新增重大项目、政策自行开展事前评估工作。
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工作任务调整需新增的项目,在年初预算已安排的专项内调剂使用的,项目单位可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和任务完成计划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调整绩效目标,纳入主管部门直接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发布之前由龙岩市财政局印发的制度和办法中对事前评估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龙岩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龙岩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细则》(龙财绩〔2019〕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流程
2. 事前绩效评估资料准备清单
3. 预期绩效报告
4. 专家承诺书
5.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事前评估工作规范
6. 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7. 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评估意见
8. 事前绩效评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估意见
9.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范本
附件1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流程
为指导事前绩效评估(以下简称“事前评估”)工作有效开展,提高评估工作质量,根据《龙岩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制定事前评估工作流程,供相关部门参考。
事前评估工作包括事前评估准备、事前评估实施、事前评估总结三个阶段。
一、事前评估准备阶段
(一)预算部门和单位项目申报。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按照年度预算编制时间安排,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事前评估及项目录入工作,并按预算编制流程将拟新增重大项目、政策报送市财政局支出管理科室,开展事前评估。预算执行过程中,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申请预算调整,需将拟新增重大项目、政策报送市财政局。
(二)市财政局支出管理科室审核把关。市财政局支出管理科室对预算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政策进行初审,就项目、政策的必要性等方面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明确事前评估中应关注的重点问题,将拟列入预算安排的事前评估对象清单及初步意见送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三)确定事前评估对象。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汇总各支出管理科室提交的评估项目、政策,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通知支出管理科室。支出管理科室通知预算部门和单位按事前评估资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指导。
(四)组建事前评估工作组和专家组。事前评估工作组由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支出管理科室、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组成,绩效管理科相关项目负责人担任工作组组长。根据需要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参与预审、调研及评估论证。专家组通常包括业务专家、财务专家、绩效管理专家。
(五)确定参加评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将事前评估对象清单报送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部门,确定参与事前评估监督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二、事前评估实施阶段
(一)收集整理资料。预算部门和单位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评估资料。工作组对照资料清单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根据需要开展现场调研,实地勘测、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具体内容。
(二)召开预审会。事前评估工作组视情况组织开展预审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预审会主要由专家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事前评估工作组共同听取预算部门和单位的汇报,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补充资料清单。
(三)补充完善资料。预算部门和单位按照评估工作组出具的补充资料清单,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评估资料。逾期未按要求补充资料的项目、政策将退回支出管理科室,不进入下一评估环节。提交评估资料达到评估条件的项目、政策,进入正式评估环节。进入正式评估环节的项目、政策,在30日内完成事前评估工作。
(四)准备正式评估会。将评估资料提前发专家组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阅,征求意见确定正式评估会时间,并通知专家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预算部门和单位。根据评估需要,事前评估工作组可安排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对评估资料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调研可根据需要邀请专家、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参加。
(五)召开正式评估会。正式会由工作组组长主持,预算部门和单位就项目、政策内容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专家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具体问题与预算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在此基础上,专家组对照事前评估指标体系,独立客观地进行评分,出具评估意见,并最终讨论形成《龙岩市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评估意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需单独出具评估意见,包括对事前评估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对事前评估项目、政策的意见或建议,形成《龙岩市事前绩效评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估意见》。
三、事前评估总结阶段
(一)撰写评估报告。事前评估工作组汇总专家组意见,形成最终评估结论和评分,并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二)形成评估报告。事前评估工作组将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征求支出管理科室意见,进行修订,形成正式评估报告,报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三)结果应用。支出管理科室将事前评估结论为“予以支持”和“部分支持”的项目纳入市级财政项目库管理,按照预算决策程序,安排预算评审,进行预算批复工作。
附件2-1
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资料准备清单
一、项目单位需填报的资料
1. 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申报书
2. 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申报表
3. 事前绩效评估预期绩效报告
二、项目单位需准备的资料
1. 背景及发展规划
(1)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确定的大政方针、政策
(3)部门或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4)部门的三定方案、单位预算属性与职责
2. 申请材料
(1)实施方案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立项专家论证意见(技术论证、经济论证)
(4)立项单位法定权限(产权证明)、决策程序、项目(预算)评审报告
3. 技术材料
(1)任务设计、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建设或服务等标准
(2)施工方案、活动方案、服务方案及工程方案,替代方案
(3)行业主管部门的报备信息与批复信息、安全鉴定及审批文件、相关网上申报
4. 预算测算材料
(1)项目预算及明细、项目预算测算说明
(2)政府采购资料:主要材料、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价格及依据;政府采购情况或招投标情况说明、相关行业或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3)政府购买服务资料:人、财、物等预算定额、取费标准;购买服务情况或招投标情况说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服务标准及管理办法
(4)反映项目资金安排、预算测算依据的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成本控制情况说明
(5)与项目设立和预算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相关制度:项目过程管理和风险控制相关制度
1. 财务管理制度资料,如项目资金或预算管理办法等
2. 项目管理制度资料,如项目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委托代理协议、招投标文件或购买服务协议
3. 内控制度及组织管理制度等
附件2-2
财政支出政策事前绩效评估资料准备清单
一、主管部门需提交的资料清单(政策层面)
(一)需填报的资料
1. 政策绩效目标表
2. 政策预期绩效报告
(二)需准备的资料
1. 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确定的大政方针、政策
3. 部门或行业的发展规划(计划)
4. 政策可行性调研、论证报告
5. 政策总体方案、政策执行部门和实施单位相关资料
6. 政策目标责任书/政策任务分解书及实施计划
7. 政策资金属性、筹资渠道、资金结构
8. 与政策相关的管理制度
二、政策执行部门和实施单位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参见项目资料清单)
(一)项目单位需填报的资料
1. 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申报书
2. 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申报表
3. 事前绩效评估预期绩效报告
(二)项目单位需准备的资料
1. 背景及发展规划
(1)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确定的大政方针、政策
(3)部门或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4)部门的三定方案、单位预算属性与职责
2. 申请材料
(1)实施方案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立项专家论证意见(技术论证、经济论证)
(4)立项单位法定权限(产权证明)、决策程序、项目(预算)评审报告
3. 技术材料
(1)任务设计、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建设或服务等标准
(3)施工方案、活动方案、服务方案及工程方案,替代方案
(4)行业主管部门的报备信息与批复信息、安全鉴定及审批文件、相关网上申报
4. 预算测算材料
(1)项目预算及明细、项目预算测算说明
(2)政府采购资料:主要材料、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价格及依据;政府采购情况或招投标情况说明、相关行业或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3)政府购买服务资料:人、财、物等预算定额、取费标准;购买服务情况或招投标情况说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服务标准及管理办法
(4)反映项目资金安排、预算测算依据的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成本控制情况说明
(5)与项目设立和预算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相关制度:项目过程管理和风险控制相关制度
1. 财务管理制度资料,如项目资金或预算管理办法等
2. 项目管理制度资料,如项目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委托代理协议、招投标文件或购买服务协议
3. 内控制度及组织管理制度等
附件3-1
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绩效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填报时间:
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绩效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背景、项目主要内容等。)
二、项目必要性(主要说明项目设立是否与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等相符;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相关,是否有迫切的现实需求;立项目标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确定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与其他项目或政策是否交叉重叠,是否经过充分调研和前期论证,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等。)
三、项目可行性(主要说明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条件是否可行,包括项目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与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可行,包括计划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可行,技术方案是否成熟、先进、经济、高效;行业备案信息等是否齐备,未来实施是否具备可持续的条件和环境保障。项目投入是否可行,是否在不同方案中有技术标准经济性的比较。)
四、项目经济性(主要说明项目成本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在既定目标下投入成本是否达到最小化程度,是否考虑替代方案成本节约情况。)
五、项目效率性(主要说明项目预期产出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反映了既定投入水平下的最大产出;产出数量与质量是否与预算申请相符;产出指标值是否合理、细化、量化、可考核。)
六、项目效益性(主要说明项目预期效益是否合理、可实现;是否反映了既定投入水平下的最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各项效益所对应的指标值是否量化、可评价;可实现的效益是否得到利益相关者的认可。)
七、其他内容(《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件3-2
财政支出政策预期绩效报告
政策名称:
主管部门(盖章):
负 责 人:
填报时间:
财政支出政策预期绩效报告
一、政策内容及预算资金需求
(一)政策主要内容
(二)预算资金需求
二、政策必要性(主要说明政策设立是否与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等相符;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否清晰,政策制定主体或牵头主体是否明确,职责是否清晰;事权与财权是否对应,是否有清晰的受益范围和对象;政策目标是否具有前瞻性、稳定性和引领性;是否经过充分调研和前期论证;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三、政策可行性(主要说明政策实施是否有明确的组织构架、运行机制以及制度保障;政策是否有利于市场竞争,是否符合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原则,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技术路线是否可行、先进、经济、高效,是否在不同方案中有技术经济性的优化比较;是否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或预案;政策资金管理方法是否明确;实施期限内是否具备可持续的组织、资金、技术、社会需求等保障条件和政策环境;是否有明确的后期退出机制等。)
四、政策经济性(主要说明政策是否有明确、合理的资金分配办法;在既定政策目标下,投入总成本是否达到最小化程度;成本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
五、政策效率性(主要说明政策预期产出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反映了既定投入水平下的最大产出;是否选取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明确了指标值,指标值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相匹配。)
六、政策效益性(主要说明政策实施周期内,预期效益是否体现了政策所需解决问题的明显改善程度;是否选取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效果指标值;指标值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政策是否具备可预见的稳定性。)
七、其他相关内容
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内容。
附件4
专家承诺书
根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安排,依据聘请专家的条件,经龙岩市财政局审核同意,本人作为聘请的20**年度事前绩效评估专家,对**项目(政策)进行事前绩效评估。本人已经了解事前绩效评估的工作流程,并承诺遵守《龙岩市财政局聘用专家参加预算绩效评审(评估)等工作内部规程》和以下保密条款:
1. 在事前绩效评估过程中及评估结束后,应保守被评估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将获悉的被评估单位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不得利用评估工作得到的非公开科技、商业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2. 在事前绩效评估过程中及评估结束后,本人不得向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以外的人员透露有关评估工作情况、信息;不得对外透露争议问题、评估结果等内容。
3. 评估期间对获悉的被评估单位所有资料妥善保管,评估结束后,将纸质资料及时返还,同时将相关电子文本资料进行删除。
如违反承诺书所禁止的事项,本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5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事前绩效
评估工作规范
为在预算编制阶段引入社会监督,推行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参与式预算”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政府理财和公共服务水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监督主体对被评估项目立项或政策设立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对事前评估工作开展过程进行全面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事前评估工作应遵守以下事项:
1. 自觉回避原则。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被评估单位有利益关系,需主动回避。
2. 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原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深入实际了解和调查项目、政策情况,在此基础上,独立出具《事前绩效评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估意见》。
3. 保密原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评估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评估期间不得对外透露评估会议内容、专家咨询意见、争议问题等有关情况。
如有违反本工作规范所禁止的事项或其他应遵守的工作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件6-1
财政支出项目事前评估评分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要点 |
分值 |
立项 必要性 (30) |
立项相关性 |
立项是否与国家、福建省、龙岩市、相关行业宏观政策相关。 |
5 |
职能相关性 |
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 |
5 |
|
需求相关性 |
①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②是否有可替代性;③是否有确定的评估对象和范围;④与其他项目或政策是否交叉重叠。 |
5 |
|
财政投入相关性 |
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
5 |
|
目标明确性 |
①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②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是否一致;③项目受益群体定位是否准确;④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是否与项目高度相关。 |
5 |
|
目标合理性 |
①绩效目标与项目预计解决的问题是否匹配;②绩效目标与现实需求是否匹配;③绩效目标是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④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指标值是否合理、可考核。 |
5 |
|
项目 可行性(15) |
实施条件可行性 |
实施条件是否可行,包括项目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与管理制度、风控机制是否明确。 |
5 |
实施方案可行性 |
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可行,包括计划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可行,技术方案是否成熟、先进、经济、高效;行业备案信息等是否齐备,未来实施是否具备可持续的条件和环境保障。 |
5 |
|
经济的可行性 |
项目投入是否可行,是否在不同方案中有技术标准经济性的比较。 |
5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要点 |
分值 |
项目 经济性(15) |
投入 合规性 |
①项目投入资源及成本是否与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匹配;②投入成本是否合理,成本测算依据是否充分;③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资金筹措是否体现权责对等,财权和事权是否匹配。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是否科学合理。 |
5 |
成本 可控性 |
①项目是否采取相关成本控制措施,成本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市、区财政资金配套方式和承受能力是否科学合理;②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是否有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财政资金是否有明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资金使用周期与目标任务预期完成周期是否相符。 |
5 |
|
成本 节约性 |
①预算安排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管理要求;②是否考虑替代方案成本节约情况;对筹资风险认识是否全面;③是否针对预期风险设定应对措施,应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 |
5 |
|
项目 效率性(25) |
产出 效率性 |
项目预期产出是否清晰明确,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项目预期产出是否提供了明确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 |
10 |
时间 效率性 |
项目实施的时间效率是否清晰明确,实施周期是否具有时效性。 |
5 |
|
经济 效率性 |
是否反映了既定投入水平下的最大产出;产出数量与质量是否与预算申请相符。 |
5 |
|
指标 可评价性 |
产出指标值是否合理、细化、量化、可考核;产出质量预期指标值是否符合行业或业务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质量达标率。 |
5 |
|
项目 效益性 (15) |
效益 明确性 |
项目预期效益(经济、社会、生态和可持续影响)是否清晰明确、具体,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是否反映了既定投入水平下的最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
7 |
效益 可评价性 |
各项目预期效益(经济、社会、生态和可持续影响)否与预算申请相符,是否量化、可实现、可评价。 |
3 |
|
利益相关者满意度 |
可实现的效益是否得到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实施主体、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对项目(政策)预期效果的满意程度是否合理、可评价。 |
5 |
附件6-2
财政支出政策事前评估评分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分值 |
政策 必要性 (30分) |
依据充分性 |
①政策设立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与政策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否相对应;②与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行业规划及龙岩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龙岩市行业发展规划等是否相符;③与政策主体(制定/执行)部门职能是否相符;④与其他政策是否存在交叉、重复。 |
10 |
决策科学性 |
①政策是否经过了充分调研;②政策文件的拟定是否经过了评审、专家咨询、询问、问讯或公众听证等环节;③调研报告、可研、评审、批示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④政策制定主体或牵头主体是否明确,职责是否清晰,责任是否可追溯。 |
10 |
|
目标明确性 |
①是否有明确的受益范围和受益对象,是否具有公共性、无差异性、非排他性;②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设定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内容是否具体,表述是否准确;③绩效目标是否清晰,能否反映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否通过细化、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充分体现了预期产出和效果;④是否将绩效目标及指标细化分解到具体工作任务,各任务之间是否交叉重复、执行主体是否明确、与其职能是否相符。 |
5 |
|
目标合理性 |
①政策目标是否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及引导性;②政策目标是否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如,政策总体执行期限、政策当前所处阶段以及政策后期逐步退出等;③预期绩效是否显著,能否体现政策所需解决问题的明显改善;④是否选取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明确了指标值,指标值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 |
5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分值 |
政策 可行性 (15分) |
实施条件 可行性 |
主要评估政策实施是否有明确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以及制度保障;实施期限内是否具备可持续的组织、资金、技术、社会需求等保障条件和政策环境;是否有明确的后期退出机制等。 |
5 |
技术路线是否可行、先进、经济、高效,是否在不同方案中有技术经济性的优化比较;是否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或预案。 |
5 |
||
资金投入 可行性 |
①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范围,政府与市场边界界定是否清晰;②财政支持方式是否合理;③政策事权与财权是否对应;④是否分析财政承受能力及财政资金风险;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有测算标准或定额标准;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相匹配。 |
5 |
|
政策 经济性 (15分) |
政策投入产出情况 |
政策实施预期投入的各类资源、成本控制和预算安排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管理要求,是否考虑替代方案成本节约情况。 |
15 |
政策 效率性 (15分) |
政策产出 效率 |
政策预期产出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反映了既定投入水平下的最大产出;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相匹配。 |
5 |
政策实施效率 |
①是否选取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明确了指标值,指标值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 |
5 |
|
政策经济 效率 |
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相匹配。 |
5 |
|
政策 效益性 (25分) |
政策 预期影响 |
政策实施周期内,预期效益是否体现了政策所需解决问题的明显改善程度;是否选取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效果指标值。 |
10 |
政策 效果可评价 |
①指标值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②政策是否具备可预见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
5 |
|
政策资源可持续性 |
①政策实施是否有可持续的组织、政策等保障环境;②政策实施是否具备可持续的人员、资金、技术等条件和能力。 |
10 |
附件7-1
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意见书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评估意见
评估指标及分值 |
专家评估计分 |
||||||
评估指标 |
分值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平均 |
项目必要性 |
30 |
|
|
|
|
|
|
立项相关性 |
5 |
||||||
职能相关性 |
5 |
||||||
需求相关性 |
5 |
||||||
财政投入相关性 |
5 |
||||||
目标明确性 |
5 |
||||||
目标合理性 |
5 |
||||||
项目可行性 |
15 |
|
|
|
|
|
|
实施条件可行性 |
5 |
||||||
实施方案可行性 |
5 |
||||||
经济的可行性 |
5 |
||||||
项目经济性 |
15 |
||||||
投入经济性 |
5 |
||||||
成本可控性 |
5 |
||||||
成本节约性 |
5 |
||||||
项目效率性 |
25 |
|
|
|
|
|
|
产出效率性 |
10 |
||||||
时间效率性 |
5 |
||||||
经济效率性 |
5 |
||||||
指标可评价性 |
5 |
||||||
项目效益性 |
15 |
||||||
效益明确性 |
7 |
||||||
效益可评价性 |
3 |
||||||
利益相关者满意度 |
5 |
||||||
合计 |
100 |
||||||
评估得分 |
|||||||
评估结论 |
予以支持□ 部分支持□ 不予支持□ |
||||||
分项意见: 1.项目必要性 2.项目可行性 3. 项目经济性 4. 项目效率性 5. 项目效益性 |
|||||||
总体意见: |
|||||||
其他问题和建议: 专家组组长签字: 日期: |
附件7-2
财政支出政策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书
政策名称:
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
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财政支出政策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评估意见
评估指标及分值 |
专家评估计分 |
|||||||
评估指标 |
分值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平均 |
|
政策必要性 |
30 |
|
|
|
|
|
|
|
依据充分性 |
10 |
|||||||
决策科学性 |
10 |
|||||||
目标明确性 |
5 |
|||||||
目标和理性 |
5 |
|||||||
政策可行性 |
15 |
|
|
|
|
|
|
|
实施条件可行性 |
5 |
|||||||
实施方案可行性 |
5 |
|||||||
资金投入可行性 |
5 |
|||||||
政策经济性 |
15 |
|||||||
政策投入产出情况 |
15 |
|||||||
政策效率性 |
15 |
|
|
|
|
|
|
|
政策产出效率 |
5 |
|||||||
政策实施效率 |
5 |
|||||||
政策经济效率 |
5 |
|||||||
政策效益性 |
25 |
|
|
|
|
|
|
|
政策预期影响 |
10 |
|||||||
政策效果可评价 |
5 |
|||||||
政策资源可持续性 |
10 |
|||||||
合计 |
100 |
|||||||
评估得分 |
||||||||
评估结论 |
予以支持□ 部分支持□ 不予支持□ |
|||||||
分项意见: 1.政策必要性 2.政策可行性 3. 政策经济性 4. 政策效率性 5. 政策效益性 |
||||||||
总体意见: |
||||||||
其他问题和建议: 专家组组长签字: 日期: |
附件8
事前绩效评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估意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签字:
日期:
附件9-1
龙岩市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评 估 报 告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评估机构: (盖章)
评估时间:
龙岩市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资金总额: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
项目概况: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二)评估思路及方法
(三)评估方式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项目必要性
(二)项目可行性
(三)项目经济性
(四)项目效率性
(五)项目效益性
(六)总体结论
四、相关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阐述评估工作基本前提、假设、报告适用范围、相关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六、附件
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9-2
龙岩市财政支出政策事前绩效评估
评 估 报 告
政策名称:
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
评估机构: (盖章)
评估时间:
龙岩市财政支出政策事前绩效评估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政策名称:
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
政策绩效目标:
政策资金总额: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
政策概况: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二)评估思路及方法
(三)评估方式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政策必要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政策经济性
(四)政策效率性
(五)政策效益性
(六)总体结论
四、相关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阐述评估工作基本前提、假设、报告适用范围、相关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六、附件
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