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文件(五)
关于龙岩市2024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年7月23日在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龙岩市财政局局长 陈益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全力防风险促发展,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为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财政力量。
一、2024年全市决算汇总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41亿元,下降1.3%。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373.20亿元,收入总量为543.6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26亿元,增长2.5%;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77.05亿元,支出总量463.3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80.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与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数比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增加1.32亿元,主要是新罗区暂付款转列支出1016万元、永定区暂付款转列支出14519万元;武平县暂付款转列支出861万元;连城县暂付款转列支出1116万元;上杭县乡镇决算增减对抵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4271万元。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46亿元,下降12.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153.19亿元,收入总量221.6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92亿元,下降59.2%,主要是上划东环、靖永高速公路债券资金相应冲减基金支出92.4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108.96亿元,支出总量166.8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54.7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与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数比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减少0.06亿元,主要是永定区应上解上级的利息资金错列支出,相应调减支出1872万元;武平县暂付款转列支出924万元,上杭县补记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13万元及应付专项债利息316万元,相应调增支出429万元。
(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48亿元,增长193.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0.29亿元,收入总量9.7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9亿元,下降39.8%;加上调出资金8.37亿元,支出总量9.7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0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与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数比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增加0.53亿元,主要是永定区暂付款转列支出0.53亿元。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11.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1.09亿元,增长6.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0.11亿元,增长4.2%;当年收支结余10.9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2.3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比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增加1.1亿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增加0.59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48亿元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0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比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减少0.83亿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0.74亿元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0.09亿元。
二、2024年市级决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4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99亿元,增长7.6%;加上债券转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74.31亿元,收入总量132.30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04亿元,增长1.5%;加上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7.05亿元,支出总量110.0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2.2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均与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从收入决算情况看,税收收入38.07亿元,下降2.7%,非税收入19.92亿元,增长35.1%,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6.06亿元。
从支出决算情况看,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6亿元,公共安全支出4.58亿元,教育支出11.27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91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9.6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28亿元,城乡社区支出8.52亿元,农林水支出6.2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0.52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9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2.33亿元。
2024年,市本级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1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45万元,主要是各部门各单位厉行节约,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规范和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78万元;公务接待费3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2万元。
2024年,预备费预算0.68亿元,支出0.12亿元用于“6.16”自然灾害救灾,剩余0.56亿元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3年结转2024年继续使用13.54亿元,2024年已安排使用10.84亿元,继续结转下年使用1.36亿元,其余1.34亿元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4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74亿元,减去2024年预算调入使用2.74亿元后,加上当年补充的2.64亿元,年末余额2.64亿元,符合国务院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不超过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5%的规定。
2.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4年,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亿元,增长26.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等3.56亿元,收入总量8.9亿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亿元,增长14.9%;加上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54亿元,支出总量8.7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14亿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均与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2024年,预备费预算0.05亿元,未实际支出,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3年结转2024年继续使用0.32亿元,2024年已实际支出0.31亿元,其余0.01亿元继续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18亿元,增长2.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及调入资金等43.18亿元,收入总量95.3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1亿元,下降76%,主要是上划东环、靖永高速公路债券资金相应冲减基金支出75.5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59.46亿元,支出总量72.1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3.1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均与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2.龙岩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4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18亿元,下降72.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等9.15亿元,本年收入总量9.33亿元。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6亿元,增长125.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2.93亿元,本年支出总量6.7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54亿元。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均与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15亿元,增长902.9%,主要是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6.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7亿元,下降21.8%,加上调出资金7.87亿元,支出总量8.1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均与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龙岩高新区暂未单列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并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79.5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18亿元,增长3.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0.77亿元,下降0.2%,当年收支结余8.4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7.92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比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增加0.51亿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48亿元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03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比向六届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减少0.83亿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0.74亿元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0.09亿元。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数、决算数及对比分析,详见草案附表。草案在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市审计部门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调整。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一)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情况
2024年,面对经济下行、房地产不景气等因素叠加影响,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相关决议和决定要求,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两重”“两新”等工作,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规范结余结转,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着力化解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提出的问题,逐条梳理,建立清单,认真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剖析原因,着力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解决问题。2023年度同级审计提出的部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不到位、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未有效衔接、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慢等9个问题,其中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新增支出挂账问题正按分年度消化计划核销。2024年度同级审计提出的预算追加不够合理、改制企业资产征收补偿等收入未上缴国库、个别项目绩效监控运用不够到位等16个问题,已及时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并按照审计建议,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资金运行质量,促进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全市及市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全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9.37亿元(不含再融资债券置换政府债部分),其中:用于项目建设32.02亿元(一般债券11.57亿元、专项债券20.45亿元),用于偿还存量债务117.35亿元。市级(含高新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5.25亿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8.73亿元(一般债券1.57亿元、专项债券7.16亿元),用于偿还存量债务76.52亿元。
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43.94亿元(不含再融资债券还本52.56亿元,含外债还本0.07亿元),其中:本金8.03亿元,利息35.91亿元。市级(含高新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6.91亿元(不含再融资债券还本20.08亿元),其中:本金2.23亿元,利息14.68亿元。2024年因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资产产权变更,全市划转专项债务至省本级92.44亿元,其中:市本级75.55亿元。
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119.65亿元(一般债务310.93亿元,专项债务808.72亿元),较上年增加48.90亿元,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1155.18亿元政府债务限额内。市级(含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440.90亿元(一般债务88.29亿元,专项债务352.61亿元),较上年增加7.47亿元,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452.02亿元政府债务限额内。
(四)市本级部门决算情况
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收入155.59亿元,增长4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03亿元,增长1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31亿元,增长327.2%,主要是住建部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部门决算汇总支出156.13亿元,增长49%,其中:基本支出44.79亿元,增长0.8%;项目支出110.33亿元,增长84.5%,主要是住建部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相应增加支出。
(五)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2024年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出台《龙岩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指导意见》《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市级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财政政策实施效果和公共服务质量。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审计专家联合开展2025年度部门预算部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重要绩效目标会审,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偏,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促进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将重大政策落实、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绩效管理、预算透明度等全面纳入考核范围,使考核更加侧重预算绩效管理实绩、资金使用整体效果。依托福建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市、县、乡三级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持续加强,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进一步增强。省对设区市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四、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11.34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370.3亿元的57.1%,超序时进度7.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0.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8.34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175.6亿元的61.7%,超序时进度11.7个百分点,同比增长3.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9.85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348.1亿元的57.4%,同比增长11.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06.4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99.20亿元的53.4%,同比下降3.0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9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58.26亿元的51.3%,同比下降11.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同比增长2.2%。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6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37亿元的38.8%,同比下降31.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5.34亿元的37.1%,同比下降37.4%。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13亿元的51.7%,同比增长1%。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6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67.93亿元的8.0%,同比下降50.3%,主要是土地出让相关收入减收5.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56亿元,同比增长70.7%,主要是新增土地专项债券资金增加支出。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5.80亿元的3.5%,同比下降83.0%,主要是土地出让相关收入减收5.9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67亿元,同比增长94.2%,主要是新增土地专项债券资金增加支出。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15亿元,同比下降240.2%,主要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退库减收。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8亿元,同比增长73.5%,主要是超长期国债补助资金增加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1亿元,完成代编预算2.59亿元的50.6%,同比下降3.4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6亿元,完成年代编预算1.65亿元的46.1%,同比增长127.4%。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0.91亿元的44.1%,同比下降65.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0.47亿元的38.5%,同比增长36.3%。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06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116亿元的51.8%,同比增长1.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9.87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107.69亿元的46.3%,同比下降1.1%。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6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71.72亿元的51.1%,同比下降3%。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65.93亿元的44.2%,同比下降8%。
(二)政府债务情况
1.2025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120.59亿元(一般债务限额7.9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2.65亿元),其中:市级(含高新区)政府债务限额59.8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3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8.53亿元)。
2.2025年上半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不含再融资还本)
全市政府债务累计还本付息19.45亿元(本金1.78亿元,利息17.67亿元),其中:市级(含高新区)累计还本付息7.9亿元(本金0.8亿元,利息7.1亿元)。
3.2025年上半年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238.46亿元(一般债务317.09亿元,专项债务921.37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1275.77亿元内。其中:市级(含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499.95亿元(一般债务88.81亿元,专项债务411.14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511.87亿元内。
4.2025年上半年新增债券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2.33亿元,财政部门已拨付40.31亿元,占下达额度的77%;项目单位使用26.91亿元,占下达额度的51.4%。其中: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5.92亿元,财政部门已拨付24.97亿元,占下达额度的96.3%;项目单位使用13.29亿元,占下达额度的51.3%。
(三)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聚焦收入组织,夯实综合财力
强化财税库协调联动,加强重点税源企业跟踪分析,全市税收收入逐步企稳;加大力度盘活低效、闲置资源资产,全市非税收入稳中有增;深化局领导挂钩联系县(市、区)工作机制,开展挂钩县(市、区)财政收入组织督导帮扶活动。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均超序时完成年初收入计划,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进一步修订完善龙岩市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及其细则,出台2025年龙岩市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全市共争取上级竞争性补助资金73.67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我市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的2025年公共就业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城市,两年最高可获1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新罗区入选2025年中央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最高可获得1亿元奖补资金;连城县甘薯产业入选2025年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最高可获1亿元奖补资金;全市争取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8.26亿元。
2.聚焦实体经济,优化财源培植
统筹下达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资金共计9568万元,重点支持企业节能与循环、产业领军团队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统筹下达财政科技专项资金3090万元,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统筹下达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3.85亿元,惠及消费者超18.96万人次,直接拉动消费超22亿元。全市各项存贷款余额保持稳步增长,300个重点项目融资获得银行授信141.18亿元,贷款余额79.67亿元。全市共组织13场政银企对接活动,签约金额729.55亿元。制造业、民营、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保持较快增长,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均居全省前列。企业融资成本持续下降,全市新发放贷款利率3.54%,较上年末和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08个和154个BP。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位居全省前列。
3.聚焦民生关切,提升财政保障
全市民生支出156.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1%。统筹安排财政资金11.22亿元做好为民办实事资金筹措保障工作,已拨付到位10.9亿元,资金到位率为97.11%,扎实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见效。统筹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3.93亿元,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70元提高到700元。统筹安排2.81亿元支持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筹资标准从94元提高到99元。统筹安排4.12亿元,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统筹安排1.15亿元,支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统筹安排1.83亿元实施教育优质均衡工程,支持龙岩一中科创楼、龙岩市松涛第二小学教学楼等13个教育项目建设,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新增学位3225个,资助全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91万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48亿元已全部拨付完毕,切实增加农民种粮积极性和收入。
4.聚焦城乡融合,改善人居环境
多渠道筹措资金8.52亿元,切实保障环卫工人工资按时发放,助力金鸡路全线贯通,住宅小区周边支路日益完善,城市安全韧性水平不断提升。统筹下达2025年市本级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3812.7万元,支持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和美乡村。统筹5.24亿元用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巩固提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5,排名继续保持全省第1。九龙江主要流域28个国省控断面I-III类优良水质比例为100%,九龙江山水工程顺利通过省级整体验收。统筹安排6.37亿元支持林业生态补偿和保护、扶持造林和森林抚育、支持林业经济发展等,推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维护国家森林生态安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5.聚焦风险防范,促进运行平稳
制定《2025年龙岩市级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总体方案》并细化成十五项具体方案,持续巩固市级债务“退红”成果。全市统筹22.42亿元用于全口径债务还本付息;争取置换隐性债务债券资金68.26亿元,预计全年可节约利息支出1.43亿元。全市31家融资平台隐债清零,45家国企成功退出融资平台。“三保”预算审核实现市、县全覆盖,确保全面完整覆盖“三保”需求、不留预算缺口;严格执行“三保”专户制度,市级调拨“三保”专户资金37.26亿元支持县级“三保”支出需求;严格落实“三保”支出监测通报制度,上半年“三保”支出86.46亿元,支出进度53.65%,高于序时进度3.65%。建立我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协调机制、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协调机制,保障我市打非及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的畅通有序开展;处置不良贷款27.91亿元,不良贷款率0.94%,持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深入推进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我市非法集资陈案结案率达100%,居全省首位;上杭县财政局获“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表彰。
6.聚焦建章立制,完善财政管理
印发《关于明确市对县(市、区)水资源税收入财政分成管理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形成水资源税征管合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坚持厉行节约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十条措施的通知》,从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机关运行成本、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控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的要求。建立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论证机制,加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绩效、资金拼盘、财政承受能力、对地方政府债务影响进行充分论证和综合评估。我市教育、环境保护两领域列为全省财政绩效评价网状体系建设试点,《福建龙岩 探索开展“巡财”联动 释放监督叠加效应》《财编联动 预算绩效管理助力提升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质效》被《中国财政》采用刊发。加强财政支出进度通报督导,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9.85亿元,增长11.3%,增幅居全省第2位。全面推进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规范资产使用管理,推动盘活闲置资产。完成龙岩数字普惠平台广龙供应链金融功能上线试运行工作,《龙岩市普惠金融教育长效机制实践探索》《为老年群体传递金融温度》等被改革网、福建日报采用刊发。
总体上看,上半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认真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持续承压。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57.4亿元、下降1.4%,地方税收收入完成54.4亿元、下降0.9%,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已连续18个月负增长,特别是中心城区地方税收收入下降12.3%。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1.3%,其中民生相关支出占比78.1%,“三保”等刚性支出逐年增加,财政收入增收乏力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矛盾加剧。三是部分县(市、区)财政运行困难。个别县(市、区)地方税收大幅下滑,库款保障水平偏低,预算执行约束较差,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时有发生,财政运行压力更加突出。
五、2025年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财政收入组织
一是强化税源培植。围绕“5+N”产业布局和“2+4”工业产业体系,联合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整优化惠企政策,着力提升惠企政策的精准度、实效性,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支持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加大抖音、美团等岩商平台型企业亲情招商力度,推动税收基本面回升向好。二是强化税收组织。联合税务部门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辅导,加强推进县域重点产业链“四链”融合发展,推动烟厂、龙净、马坑、侨龙应急等企业税收平稳增长;加强大额欠税、稽查欠税的清理力度。三是加大非税挖潜。加快对闲置、低效资产的盘活处置力度,加强土地招商,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计提“两金”。
(二)加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加快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月通报预警机制,动态监测专项债券使用情况,督促加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有效发挥稳经济、扩投资作用。二是加快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进度。继续对国债补助资金采取提级专项调拨管理方式,落实资金拨付即送即审“绿色通道”,督促加快资金合规拨付,支持做好“两重”“两新”等工作,推动促消费、惠民生、助转型。三是落实预算执行奖惩机制。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结果列入“争取政策资金成效”奖惩机制,将执行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竞争性评审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督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加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尽快支出见效。
(三)着力加大金融要素支持
一是丰富拓展“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手段。积极推动国家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落地见效,用好用足各项金融政策工具。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推动企业用好各类贷款贴息补助政策,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推动金融资源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高效聚集,加大县域重点产业链融资供给,着力提高制造业贷款占比。持续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引导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首贷、信用贷等产品投放。三是持续强化资本市场服务。加大对民营拟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辅导培育力度,协调推进德尔科技上市审核和马坑矿业辅导验收。抢抓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政策窗口,摸排一批消费链上优质企业,支持通过上市、“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
(四)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
一是加大“上省赴京”。加密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动向和指导意见,加强梳理我市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的项目,精准把握政策窗口期和关键节点。二是加强项目策划。重点围绕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竞争性评审项目等因地制宜加强项目策划,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要素保障,提升项目成熟度和精准性。三是跟踪延续项目。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已批复项目的后续支持和政策倾斜,保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力度、强度。
(五)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一是牢牢守住“退红”成果。进一步压紧压实化债主体责任,加快落实市级一揽子化债方案,做好中期、三季度化债评估工作,推动融资平台按计划退出,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二是提升金融风险预警能力。加强与人行、金监的协作,构建穿透式的监测网,将金融数据分析与风险研判从“经验驱动”向“数字驱动”转变,确保风险信息能够更早发现,预警能够更加准确。三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保障主体责任,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用好“三保”专户制度,完善“定期报告+重点关注”基层“三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财政运行情况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处置问题隐患,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