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税法〔2024〕1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按照《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的工作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变动情况,对权责事项进行调整,依法明确权责事项11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事项56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6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事项1项、其他权责事项事项52项。
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结合“三定”规定,明晰岗位职责和科室及部门的行政权力边界,严格依单履职,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
附件:龙岩市财政局权责清单(2024年版)
龙岩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