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文件(九)
关于《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级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2023年3月28日在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龙岩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增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市级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使用要求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核定市级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7,923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2,223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5,700万元。
按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市级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4,498,835万元(一般债务限额860,30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638,530万元),加上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市级的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7,923万元(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2,223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5,700万元),截至目前市级政府债务限额4,566,758万元(一般债务限额872,52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694,230万元)。截至2023年3月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4,193,005万元(一般债务812,971万元、专项债务3,380,034万元),尚有限额空间373,753万元,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内。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应安排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新增专项债务限额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严格将限额用于经省政府审定的专项债券项目。
根据市级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政府性投资需求,建议按照省财政厅核定市级的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7,923万元,同时安排举借地方政府债券67,923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22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5,700万元。
二、第一批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方案
(一)新增一般债券12,223万元具体使用项目
1.龙岩市新罗区王庄至东山道路工程7,000万元;
2.龙岩市第一医院分院(含龙岩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儿童康复医院、基层妇幼人才实训中心)2,500万元;
3.龙岩锦前路(高中部操场-华莲路)道路工程项目923万元;
4.龙岩陈陂南路(厦蓉高速-犀牛路)道路工程项目800万元;
5.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项目500万元;
6.龙岩市工人文化宫500万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55,700万元具体使用项目
1.龙岩市第一医院分院综合院区一期15,000万元;
2.龙岩市第二医院康复综合大楼6,000万元;
3.龙岩大洋片区综合改造项目10,000万元;
4.龙岩市龙泉安置小区2,700万元;
5.龙岩市浮蔡安置小区6,000万元;
6.龙岩陆地港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6,000万元;
7.龙岩东宝山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工程9,000万元;
8.龙岩市万安溪引水工程1,000万元。
三、第一批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方案,市级预算拟作以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1.增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23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12,223万元。
2.相应增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23万元,分别列入“公路建设”科目7,000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2,500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科目1,723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目500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科目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1.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5,700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55,700万元。
2.相应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5,700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55,700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精准谋划项目,健全常态化项目储备机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特色和实际发展需求,精准谋划一批人民群众亟盼实施、具有公益性且有一定收益的项目。统筹发挥发改、财政及相关部门各自职能,共同做好专项债项目储备、申报等工作,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建立健全“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
(二)加快项目推进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资金申报主体责任,认真把握前期工作各项要求,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加快履行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发改、财政、行业主管部门、要素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下达后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通报预警机制,持续联合效能办、发改委加大专项债券使用管理的督查督导力度,实行闲置资金超期收回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多措并举,加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进度,发挥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
方案(草案)及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