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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级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来源:龙岩市财政局  日期:2023-08-02 【字号:

  ——2023年7月26日在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龙岩市财政局局长  郑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市级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使用要求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核定市级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7,50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7,009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00,500万元。

  按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市级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4,498,835万元(一般债务限额860,30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638,530万元),加上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市级第一、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75,432万元(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9,232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56,200万元),截至目前市级政府债务限额4,674,267万元(一般债务限额879,53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794,730万元)。截至2023年6月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4,294,487万元(一般债务817,464万元、专项债务3,477,023万元),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内。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应安排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务限额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严格将限额用于经省政府审定的专项债券项目。

  根据市级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政府性投资需求,建议按照省财政厅核定市级的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7,509万元,同时安排举借地方政府债券107,50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00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00,500万元。

  二、第二批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方案

  (一)新增一般债券7,009万元具体使用项目

  1.龙岩市新罗区王庄至东山道路工程2,500万元;

  2.龙岩陈陂南路(厦蓉高速-犀牛路)道路工程项目1,909万元;

  3.龙岩锦前路(高中部操场-华莲路)道路工程项目1,000万元;

  4.龙岩市老年文化康养中心(龙岩市老年大学)周边规划支路工程600万元;

  5.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项目500万元;

  6.龙岩高新区平在路道路工程500万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100,500万元具体使用项目

  1.厦蓉高速龙岩东联络线(龙岩高速公路东环线)35,000万元;

  2.卧龙小区3,000万元;

  3.月圆安置小区3,000万元;

  4.龙岩大洋片区综合改造项目10,000万元;

  5.龙岩市龙泉安置小区4,000万元;

  6.龙岩市浮蔡安置小区6,000万元;

  7.龙岩陆地港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6,000万元;

  8.龙岩东宝山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工程2,000万元;

  9.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5,500万元;

  10.莲花湖(安置)小区18,000万元;

  11.龙岩中心城市新城区供水工程-北翼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8,000万元。

  三、第二批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方案,市级预算拟作以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1.增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09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7,009万元。

  2.相应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09万元,分别列入“公路建设”科目2,500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科目3,509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目500万元;增加高新区(经开区)转贷支出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1.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0,500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65,500万元,“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35,000万元。

  2.相应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0,500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65,500万元、“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35,000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紧紧抓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政策机遇,强化专项债项目储备,发改和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咨询机构组成工作专班,提早介入、联合会战,精准谋划一批符合专项债申报要求的高质量重点项目,做细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加强穿透式监测,持续实行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通报预警制度,加大联合督导力度,督促县(市、区)和项目单位强化规划设计、用地保障、资金配套等要素保障和施工组织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下达后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以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扩投资、稳增长、促发展的作用。

  三是加强专项债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考评。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强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提升专项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方案(草案)及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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