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文件(九)
关于《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级2026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2026年4月7日在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龙岩市财政局局长 陈益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市级2026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2026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及使用要求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6〕11号),省下达市级2026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198,31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0,000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务限额8,380万元,置换存量债务专项债务限额169,930万元。
按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市级2025年末政府债务限额5,134,116万元(一般债务限额934,01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200,104万元),加上省下达市级2026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198,31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20,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78,310万元)。此次省下达市级政府债务限额后,市级政府债务限额5,332,426万元(一般债务限额954,01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378,414万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5,230,401万元(一般债务余额945,39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285,004万元),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内。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新增一般债券用于支持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新增专项债券支持用于化解存量债务、清理暂付款或用于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投资项目;置换存量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用于置换融资平台等存量债务,保障融资平台退出。
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结合市直部门报送的新增债券资金需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暂付款情况及融资平台存量债务情况等,建议按照省下达市级2026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6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198,310万元,同时安排举借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98,310万元。
二、2026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
(一)新增一般债券20,000万元用于龙岩市中心城区支路建设工程、龙岩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等项目。
(二)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新增专项债券8,380万元用于闽西北集运中心项目、龙岩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龙辉小区、莲塘小区五期、龙盛小区、小洋祥和家苑、清理消化南三龙铁路项目暂付款等项目。
(三)置换存量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169,930万元,安排111,594万元用于置换融资平台债务,安排5,300万元用于置换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债务5,300万元,安排53,036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程款等款项。
三、2026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方案,市级预算拟作以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1.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0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20,000万元。
2.相应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00万元,分别列入“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科目14,388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科目5,000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目61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1.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8,310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8,38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科目169,930万元。
2.相应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53,323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8,38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科目144,943万元,增加高新区(经开区)转贷支出24,987万元。
方案(草案)及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