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岩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4日在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龙岩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龙岩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深入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主动服务做好“两稳一保一防”和市委市政府“三重”工作,基本保障了“三保”支出和疫情防控、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还本付息及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行动”资金需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377.6亿元,增长6.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80.8亿元,增长6.7%。全市总财力375.5亿元(含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等),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亿元,安排转移性支出等52.5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56.3亿元(快报数,下同),同口径(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下同)完成年度预算的103.4%、增长8.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5.5亿元,同口径完成年度预算的100.9%、增长5.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15亿元,增长5.1%。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85亿元,下降49.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3.51亿元,下降34.5%。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8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3.31亿元,增长3.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5.02亿元,增长5.8%。
5.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107.64亿元,其中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94.64亿元。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980.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74.4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06.41亿元,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191亿元,增长6.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60亿元,增长6.7%。市本级财力为65.2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2亿元。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90.9亿元,同口径增长9.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7亿元,同口径下降4.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86亿元,增长5.9%。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3.11亿元,下降56.6%;政府性基金支出64.29亿元,下降15.5%。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7亿元。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63亿元,增长3.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44亿元,增长4.1%。
5.市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市级(含高新区)政府债务限额454.43亿元,其中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16.72亿元。至2022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412.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0.0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32.43亿元,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三)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22年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12.45亿元,增长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7.61亿元,增长7%。高新区(经开区)财力4.51亿元,相应安排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亿元。
2022年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32亿元,同口径下降24.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亿元,同口径下降24.2%。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亿元,增长30.7%。
2.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入0.65亿元,下降14.3%;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68亿元,增长65.7%。
2022年财政收支实际执行情况待决算编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具体数据详见附表。
(四)2022年财政工作情况
1.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打好积极财政政策组合拳。及时编印《财税惠企政策汇编》,落实落细我市稳经济58条、助企纾困25条等政策,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顶格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市新增退税减税降费47亿元、缓税缓费10亿元。全市惠企窗口累计受理兑现政策资金49.7亿元,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1.2亿元。全市累计发放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49亿元,财政贴息4495万元。
二是着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强市”战略,打造国家创新型城市。统筹安排支持工业、科技发展相关政策资金8.99亿元,惠及企业(项目)1729家次,重点支持“2+4”产业发展、培育科技创新动能、加快数字化转型等,有力促进新龙马重组、龙净环保异地技改、新兴纺织等一批项目顺利推进。会同市商务局出台大招商、招好商“飞地”项目政策。积极参与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支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统筹资金14.24亿元支持九龙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和海绵城市建设。统筹资金4.67亿元支持中小河流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巩固提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打造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等项目。统筹资金6.38亿元落实林业生态补偿和保护,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促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助推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统筹1.99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集镇环境整治等,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统筹资金1417万元,对全市2019-2021年公共充电桩项目建设和运营予以奖补,补助总功率达4万千瓦。第三轮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取得实质性进展,争取2022年生态补偿资金2.37亿元。永定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和武平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综合治理与发展项目通过竞争性评审,获得上级补助资金4亿元支持。
3.支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助力提高中心城市品质。坚持市区一体发展理念,以提升中心城市品质和承载能力为切入点,着力支持中心城市更新、交通畅通工程建设等。统筹各类资金23.82亿元,支持“城市畅通水平、城市居住品质、城市绿化美化、城市保障能力”四个提升,东环高速、龙岩大道四期、犀牛路南段、浮东路等断头路顺利通车或即将通车。全市安排1.76亿元支持老旧小区及周边公共基础设施连线成片改造,惠及394个小区、3.25万居民。
二是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落实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和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比例,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8.98亿元,较上年增长30.7%。出台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措施,市本级统筹整合乡村振兴有关资金1.91亿元,支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一县一片区”建设、现代农业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人居环境治理。拨付耕地地力保护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98亿元,促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储备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生产安全责任。积极争取漳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连城闽西禽蛋国家特色产业等农业产业发展补助资金2.31亿元。
4.支持扩大双向开放
支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争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等投入龙岩新机场环线快速通道项目建设,统筹1.91亿元支持龙龙铁路建设,安排0.42亿元用于冠豸山机场航线补贴,安排1000万元用于支持龙岩新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安排876.3万元支持中欧班列运营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开行列车8趟次,运送货物1.54亿元,电商交易额21.39亿元。统筹安排内外贸发展专项资金1.79亿元,支持稳住外贸基本盘,开展“全闽乐购·福见龙岩”活动,兑现购房补贴提振房地产信心。争取全国首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等金融奖补资金0.65亿元,助力金融环境持续优化。
5.支持建立公共服务保障共建共享机制
持续办好民生实事,全市财政投入民生领域282.5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8%,统筹21.7亿元用于支持26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全市财政投入4.88亿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设备采购、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应急物资保障、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等工作,支持提升突发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市财政统筹资金5.12亿元重点支持龙岩学院扩建(一期)、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龙岩技师学院第二校区、龙岩初级中学东肖分校、龙岩市松涛第二小学等14个教育项目建设。落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工资收入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基础绩效奖按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财政保障水平安排,年度考核奖的财政保障比例高于公务员10%。
三是支持深化健康龙岩行动。统筹安排2.45亿元支持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统筹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3.57亿元,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610元。支持完善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统筹支持龙岩市第一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带动市、区医疗资源优化整合、均衡布局。
四是着力保就业保民生。统筹2.48亿元做好保就业工作,惠及企业1.09万家次。统筹4.1亿元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7月以来连续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五是支持精神文明建设。统筹安排1.03亿元用于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旅产业发展,进一步弘扬红色基因,讲好龙岩故事,支持深化融媒体改革、常态化精神文明创建和文旅康养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文物专项保护资金0.95亿元用于文物修缮保护工程、文物展示利用工程、“三防”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
6.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用好老区苏区政策。围绕中央、省支持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政策,认真策划项目,深化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一年来,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6.9亿元,增长14.1%,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17.99亿元。二是零基预算改革顺利推进。出台龙岩市本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改变以往年度按“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三是规范津补贴有序推进。积极稳妥推进公务员规范津补贴改革,统筹考虑事业单位津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落实财政“三保”责任。四是财政直达资金机制更加完善。进一步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12项市级惠企利民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监管。五是守好财政风险底线。2022年全市财政统筹74.88亿元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其中市级统筹资金38.94亿元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六是预算绩效管理持续加强。全市已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通过省级验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市本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个数由上年7个增加到今年10个,涉及金额近75亿元,重点聚焦乡村振兴、保障房建设、社保基金等为民生领域;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实现历史性突破,长汀县首次进入全国前200名,获中央财政奖励600万元。
各位代表,2022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序,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突出:一是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土地出入收入大幅下降;二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影响,税收收入减收较多,税性比有所下降;三是受疫情和洪涝灾害等不确定因素及政策性因素影响,财政增支压力较大;四是政府债务仍处于还本付息高峰期,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上述问题有些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持之以恒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统筹财政资金资源,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三保”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力度,主动服务打好“五张牌”、建设新龙岩,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岩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2023年预算编制原则:一是坚持零基预算。坚持有保有压、能增能减,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二是坚持量入为出。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财力状况,合理确定财政收支计划。按照可持续、保基本、承诺有度、承诺有信的要求安排好各项民生支出。三是坚持过紧日子。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加强政府投资性项目全口径全过程监管,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四是坚持守住底线。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财政风险的底线。五是坚持突出绩效。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审计结果、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审计发现问题和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取消或调减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按照以上原则,2023年全市、市本级、高新区(经开区)预算编制如下:
(一)全市代编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372.3亿元,增长4.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75.7亿元,增长6.2%。全市可安排的财力总量预计为373.9亿元(含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等),下降0.4%,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1亿元,安排转移性支出等45.8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9.0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17.29亿元,收入合计146.32亿元,下降16.3%。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9.96亿元,调出资金等46.36亿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35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0.02亿元,收入合计3.37亿元,增长179.6%。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3亿元,调出资金2.34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0.54亿元,增长7.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1.10亿元,增长8.9%。
(二)市本级预算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192.7亿元,增长0.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54.3亿元,增长7.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亿元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县(市、区)上解收入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34.23亿元,减去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和债务还本23.95亿元,市本级可安排的财力为64.58亿元,相应安排支出64.58亿元,下降1%。在财力水平略有下降的情况下,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1)教育支出安排8.93亿元,剔除龙岩学院上划因素,可比增长7%;
(2)卫生健康支出安排7.27亿元,比增3.2%;
(3)节能环保支出安排0.9亿元,比增7.8%;
(4)城乡社区支出安排5.68亿元,比增32.1%;
(5)农林水支出安排2.5亿元,比增1.5%;
(6)住房保障支出安排3.35亿元,比增13.8%;
上级财政提前下达市本级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5.8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7.01亿元(含部分待分配县市区支出),对县市区转移支付8.79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0.9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4.22亿元,收入合计75.12亿元,下降22.7%。相应安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74亿元,转移性支出等25.38亿元。
上级财政提前下达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25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0.15亿元(含部分待分配县市区支出),对县市区转移支付0.1亿元。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6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0.01亿元,收入合计0.77亿元,增长53.4%。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亿元,调出资金等0.47亿元。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2.82亿元,增长5.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6.54亿元,增长5.8%。
(三)高新区(经开区)预算
1.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7.91亿元,增长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5.03亿元,增长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3亿元,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1.17亿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52亿元,减去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36亿元,高新区(经开区)可安排的财力为3.32亿元,相应安排支出3.32亿元,下降26.3%。
2.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0.3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2.18亿元,收入合计2.55亿元,增长16%。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2亿元。
为实现以上预算目标,2023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助力打好特色产业牌,加大财源培植力度
认真落实完善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增强精准性和针对性。做好工业二十条、军民两用八条、机械产业十六条等政策绩效评估,找准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会同主管部门不断优化惠企政策,让政策更加精准有效。重点支持有色金属、机械装备两大主导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烟草、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特色现代农业、文旅康养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落实“飞地”政策,助力大招商、招好商。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调,综合运用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贴息、普惠金融等政策,助力主导产业做强、新兴产业做大、传统产业做优。健全创新投入激励机制,深化产学研融合,支持企业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深入贯彻“1+4+N”人才政策,支持落实“才聚龙岩”行动计划,强化人才支撑。
(二)助力打好革命老区牌,积极争取政策资金
一是加强项目策划对接。对照中央、省支持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内容,深挖政策内涵,拓展政策容量,重点围绕“六个引领示范”策划一批可行性强、影响力大的重大项目,加强政策对接,强化前期工作,争取更多我市的项目进入中央、省政策支持范畴,把政策机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落地项目,促进龙岩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步入快车道。
二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周转金制度,强化项目可研等前期经费保障,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为项目落地打牢基础。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对纳入中央和省支持的项目优先予以财政配套,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助力打好绿色生态牌,支持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支持中心城区加快发展。加快推进“一市两区”同城化发展,支持拓展建设南部新城、北部新城,支持永定区加快融入中心城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千方百计稳定房地产市场。以中心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体制改革为突破,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市、区财权事权体制。
二是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充分运用中央、省资金和长(汀)连(城)武(平)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等扶持政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民群众立足本地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村,促进农民增收、村财富裕。
三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海绵城市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拓展提升水土流失治理“ 长汀经验”和林改“武平经验”,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让生态美和百姓富同频共振。
(四)助力打好对外开放牌,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
围绕着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城市,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深化拓展与广州、厦门的对口合作。重点支持加快龙岩新机场、龙龙铁路和赣龙厦高铁列入国家规划,支持推进龙岩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和中塞“两国双园”建设,推动中欧班列常态化开行,深化龙台交流合作。支持深化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用好惠企政策平台,优化窗口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五)助力打好大爱龙岩牌,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一是落实“教育强市”战略。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确保公共财政教育支出的增长超过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水平,重点支持“强基础、补短板、促公平”教育项目,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支持深化名校带动、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加大褒扬激励力度,扩大教育优质资源均衡供给,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是落实“健康龙岩”战略。落实“健康龙岩”战略。支持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深化医防融合发展,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共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要。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水平。支持加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疾控中心异地迁建等项目建设。
三是兜牢社会保障底线。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发挥好失业保险基金作用,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建设生育友好和青年友好城市,加大“一老一小、一病一残、一弱一困”等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落实好养老、优抚等提标补助政策,推动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财政社保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六)聚力深化财政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坚持依法理财。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预算约束,深化财税库联动,加强调度分析,在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退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加强重点税源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全面完成各项财政收入任务。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挤占、挪用债券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基本支出标准,加快项目支出标准建设,逐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宣传培训,增强零基预算理念,提升预算法治意识,严格部门预算管理,落实部门主体责任,指导县(市、区)及时出台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规范专项资金设置管理,完善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估和退出机制。三是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程全口径监管, 提前介入项目规模、建设标准、资金拼盘等前期论证,推动落实经济性审查,严格工程预算评审条件和开工条件,进一步规范竣工决(结)算评审。四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落实县(市、区)“三保”主体责任,健全县级财政运行预警机制,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统筹兼顾当前和长远,坚持“开前面”“堵后门”,确保到期债务如期归还,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积极争取更多新增债券资金,重点支持促发展、利长远、保民生的重大项目,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埋头苦干、攻坚克难,为聚力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岩篇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