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岩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9日在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龙岩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龙岩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扎实抓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统筹财政资金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三保”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62.5亿元(快报数,下同),增长1.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2.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75.7亿元的98.3%,增长4.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1亿元,增长4.1%。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4亿元,下降0.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4.7亿元,下降6.1%。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亿元,下降5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亿元,下降20%。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4.5亿元,增长6.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4.6亿元,增长9.7%。
5.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116.57亿元,其中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89.91亿元,收回限额70.92亿元。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070.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93.0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77.75亿元,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89.2亿元,下降0.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54.3亿元的99.2%,增长6.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7亿元,增长9.4%。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1亿元,增长18.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亿元,下降17.6%。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亿元,下降7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亿元,下降26%。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6.5亿元,增长3.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9.3亿元,增长8.7%。
5.市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市级(含高新区)政府债务限额447.85亿元,其中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17.54亿元,收回限额19.58亿元。至2023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433.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6.1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47.27亿元,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三)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3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5.03亿元的84.1%,下降10.1%。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亿元,下降51.1%。
2.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66亿元,增长1.1%;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亿元,增长1.7%。
2023年财政收支实际执行情况待决算编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具体数据详见附表。
(四)2023年财政工作情况
1.聚焦产业升级,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2+4”工业产业培育,统筹落实惠企资金2.81亿元,筹措2亿元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专精特新、绿色发展等。顶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27.17亿元,争取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贷和增产增效专项贷款54.71亿元,用“真金白银”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减负。安排1200万元支持创建有色金属、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科技等4个具有龙岩特色、开放共享的产业研究院。安排0.59亿元用于支持人才强市战略。统筹2.27亿元支持文旅产业加快发展。统筹0.61亿元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上杭县和武平县分别入选中央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和省“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试点县”,共获得奖补资金1500万元。统筹1.24亿元支持促进居民销费和稳定内外贸易。
2.聚焦民生福祉,全力支持“大爱龙岩”建设
全市民生领域投入财政资金301.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统筹安排财政资金19.19亿元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支持教育优先发展,重点支持新建、扩建、改建龙岩初中东肖分校、松涛二小等义务教育项目18个、幼儿园15所,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10205个。支持健康龙岩建设,重点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疾控中心等项目开工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610元/人·年提高到640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84元/人·年提高到89元/人·年。支持关爱弱势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165元/人·月提高到175元/人·月,高于省定标准25元;统筹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25亿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统筹安排1.18亿元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民生和权益保障持续改善。
3.聚焦区域一体,全力支持城乡融合发展
统筹41.43亿元支持城市更新、新区拓展、生态连绵、交通通达、安全韧性五大工程建设,龙龙铁路(龙岩-武平段)、龙岩大道四期、东山至王庄道路、天马西路二期、陈陂南路、龙洲湿地等一批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被财政部、住建部评为“A”档,是全国13个城市之一。支持龙泉安置小区、月圆安置小区、龙岩大洋片区综合改造项目等棚改项目建设,实现竣工2个,完成回迁773套。统筹3.5亿元用于环卫保洁、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等城市管理维护,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居全国 125 个小城市第一档、全省同类城市第一名。下达市级乡村振兴大专项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94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打造“红古田片区”等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品牌。武平县成功入选2023年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亿元。统筹3.93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改造农村公路395公里、改造危桥46座。
4.聚焦生态环保,全力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统筹13.3亿元支持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打造绿色龙岩名片。汀江(韩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出省水质长期稳定在Ⅲ类水以上。九龙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获得省级正向激励资金1.81亿元,奖励金额居全省第一,流域内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武平、长汀闽粤赣省际老区苏区山水工程示范项目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0.75亿元。统筹林业专项资金6.12亿元,重点在国土绿化、林业生态补偿和保护修复等方面推动革命老区“红”“绿”融合发展,全国首单“林业碳汇保险+”服务项目落地龙岩,全国首单水土保持碳汇交易签约长汀。争取上级补助资金8.4亿元,提升水土保持和水美乡村建设及城区水系治理水平。
5.聚焦防范风险,全力保持财政平稳运行
严格落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开展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督导服务,将“三保”支出列为财政优先保障地位,2023年县(市、区)“三保”支出预算安排127.17亿元,及时调拨县级库款155.53亿元,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认真落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政治责任、工作责任,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和违规问责,确保到期债务如期归还,确保不新增政府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统筹65.33亿元用于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其中:市级31.71亿元,市级全口径债务率稳中有降。成功申报化解试点支持,获得再融资债券10.39亿元。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89.91亿元,有效支持扩投资、稳增长。
6.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推动财政发展改革
用好老区苏区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23年全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含债券资金)224.8亿元(预计数),其中:新增国债转移支付资金34.8亿元,居全省第三。省财政厅从2023 年起,提高对我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民生转移支付新出台政策补助比例。广州市在2023-2027年期间,每年支持我市对口合作资金1亿元,省财政厅给予1:1配套资金支持。
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健全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首次将自收自支单位及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扎实推进预算项目库建设,着力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2022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分别居全省第一、第三。修订完善龙岩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市区财权事权更加明晰。印发《新形势下促进财政经济加快发展正向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调动县级财政积极性,推动财政重点工作落实。财政透明度不断提升,首次实现自收自支单位预算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公开,我市预决算公开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三。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县级财政运行绩效评价稳步开展,“绩效+巡察”“绩效+人大、政协”“绩效+政府督查”“绩效+审计”等运用方式得到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首次进入全省前三,多项工作被《中国财经报》《中国财政》报道。
各位代表,2023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突出:一是受实体经济恢复不及预期、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低速增长;二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还本付息压力较大,财政紧平衡比较严峻;三是预算法治意识不强、预算约束软化问题仍然存在,县级财政挂账问题比较突出,给县级财政运行带来风险。上述问题有些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持之以恒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和“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深化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和绩效管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增强重大政策财力保障,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主动服务打好“五张牌”、建设新龙岩,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岩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2024年预算编制原则:一是量入为出、统筹平衡。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协调。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二是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按照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勤俭节约办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三是讲求绩效、强化管理。坚持零基预算理念,强化预算约束,加强绩效评价和审计、财会监督结果运用,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四是兜牢底线、防范风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严格落实“61134”化债要求,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一防”支出,强化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地方债务风险的底线。
(一)全市代编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382.5亿元,增长5.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81.4亿元,增长5%。全市可安排的财力总量预计为380.4亿元(含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等),增长1.7%,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8亿元,安排转移性支出等42.4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3.78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34.2亿元,收入合计127.98亿元,下降12.5%。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54亿元,调出资金等42.44亿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9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0.22亿元,收入合计2.16亿元,下降35.9%。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2亿元,调出资金0.44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7.04亿元,增长2.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8.93亿元,增长4.6%。
(二)市本级预算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199.6亿元,增长5.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56.6亿元,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6亿元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县(市、区)上解收入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28.5亿元,减去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和债务还本17.48亿元,市本级可安排的财力为67.62亿元,相应安排支出67.62亿元,增长4.7%。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
(1)教育支出安排9.08亿元;
(2)卫生健康支出安排6.88亿元;
(3)节能环保支出安排0.89亿元;
(4)城乡社区支出安排8.40亿元;
(5)农林水支出安排2.26亿元;
(6)住房保障支出安排3.16亿元;
上级财政提前下达市本级公共预算转移支付31.94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23.42亿元(含部分待分配县市区支出),对县市区转移支付8.52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5.07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18.09亿元,收入合计73.16亿元,下降2.6%。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55亿元,转移性支出等26.61亿元。
上级财政提前下达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33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0.19亿元(含部分待分配县市区支出),对县市区转移支付0.14亿元。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0.02亿元,收入合计0.75亿元,下降3.7%。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3亿元,调出资金等0.42亿元。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6.55亿元,与上年持平;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1.02亿元,增长2.9%。
(三)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
1.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7.72亿元,增长5.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4.44亿元,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4亿元,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0.91亿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05亿元,高新区(经开区)可安排的财力为3.3亿元,相应安排支出3.3亿元,下降0.8%。
2.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0.3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1.97亿元,收入合计2.32亿元,下降9%。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13亿元。
(四)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措施
1.强化财源培植,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坚持把财政政策的重点放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科技创新。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结合审计和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会同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整优化惠企政策,着力提升惠企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优化科技投入结构,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支持科技平台建设和产学研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是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按照责权利对等、投入产出相统一的原则完善财政奖补政策,更多采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园区配套、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贴息、普惠金融等政策和以效定补、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有效方式,着力提高招商实效。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力度,大力推进免申即享。认真落实清欠和企业减负工作有关要求,确保清欠和减负工作落到实处。持续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抓好意向公开、采购方式、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情况、合同及时签订等薄弱环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规范代理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开展。
2.支持城乡融合,促进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实施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树立产城人融合和经营城市的理念,重点支持龙岩新机场、龙龙铁路(武平至梅州段)等项目建设。紧盯群众关切的痛点堵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支持城市内涝、污水、供水、断头路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等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强化精准施策,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学习“千万工程”经验,着力建立乡村振兴多元投入保障制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乡村振兴项目储备申报,督促推进武平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担保、专项债券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农业农村,建立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乡村投入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深入践行“两山”理论,支持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和林改“武平经验”扩展提升。巩固提升汀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推动建立汀江-韩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3.加强财政统筹,提升可持续性
一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紧紧围绕中央、省政策导向,密切关注中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对接沟通,认真策划项目,深化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获得专项转移支付、增发国债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支持。支持深化拓展与广州市对口合作,加强与厦门市山海协作,用好对口合作、协作资金,实现“老区+湾区”“老区+特区”合作共赢,促进龙岩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步入快车道。
二是坚持过紧日子。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健全过紧日子制度,严格过紧日子执行,强化过紧日子监督。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2024年一般性支出按不低于20%比例压减。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培训数量、时间和规模,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政府楼堂馆所建设,坚持办公用房非危不修。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共享共用,防止资产闲置浪费。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全口径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紧迫性、经济性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总额,严格落实新上项目不得新增隐性债务、资金拼盘未落实不得立项等规定,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和半拉子工程。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管,通过顶层设计、分清轻重缓急、打通信息壁垒、强化造价评审,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督促县级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将“三保”支出列为财政最优先保障领域,规范“三保”支出保障范围和标准,强化基层财政运行监控,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坚持承诺有度、承诺有信,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规定外,各项支出政策原则上不再提标扩面。对新出台政策涉及新增资金安排的,原则上通过部门年度预算资金调剂解决。
四是强化重大政策保障。统筹财政资金资源,增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的财力保障。围绕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益,推进财政政策更加精准高效,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支出,主动服务打好“五张牌”、建设新龙岩。
4.围绕民生重点,补齐短板弱项
一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教育强市战略,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持续加大教育投入,重点支持龙岩初中东肖分校、松涛二小等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基础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是支持医疗提质增效。坚持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等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让优质医疗资源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三是支持关爱弱势群体。围绕打造“大爱龙岩”新时代精神文明品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对“一老一小、一病一残、一弱一困”等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5.深化财政改革,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强化预算法治意识。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预算法定,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强化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上级专款和专项债券资金,严格控制财政新增挂账,着力消化历史挂账。
二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宣传培训,持续增强零基预算理念,健全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支出标准体系。
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强化预算绩效约束,将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加强对增发国债资金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常态化跟踪监督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和项目单位用好管好国债资金的主体责任、直接责任,确保国债资金直达项目、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从政治高度、全局角度充分认识化债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政治责任、工作责任,不断健全“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按照“61134”化债要求,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化债方案和化债措施,确保到期债务及时足额偿还,确保不新增政府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地方债务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