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预决算公开
 
关于龙岩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龙岩市财政局  日期:2025-01-09 【字号:
 

市六届人大

会议文件(十一

 

 

关于龙岩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1月7日在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龙岩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龙岩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全力防风险促发展,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为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财政力量。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59.38 亿元(快报数,下同),可比增长1.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0.41亿元,可比增长0.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4.94 亿元,增长2.2%。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46亿元,下降1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98亿元,下降59.1%,主要是上划东环、靖永高速公路债券资金相应冲减基金支出92.44亿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48亿元,增长193.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86亿元,下降62.5%。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0亿元,增长8.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0.94亿元,增长8.7%。

5.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155.18亿元,其中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149.37亿元,收回限额18.33亿元,上划专项债务限额92.44亿元。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119.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10.9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08.72亿元,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95.69亿元,增长3.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99亿元增长7.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04亿元,增长1.5%。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18亿元,增长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1亿元,下降76%,主要是上划东环、靖永高速公路债券资金相应冲减基金支出75.55亿元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15亿元,增长902.9%,主要是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6.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7亿元,下降21.8%。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8.68亿元,增长8.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1.6亿元,增长6.8%

5.市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市级(含高新区)政府债务限额452.02亿元,其中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85.25亿元,收回限额5.53亿元,上划专项债务限额75.55亿元。至2024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44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8.2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52.61亿元,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三)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26亿元,增长26.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亿元,增长26.1%。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亿元,增长15%。

2.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18亿元,下降72.2%;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6亿元,增长125.6%。

2024年财政收支实际执行情况待决算编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四)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坚持收入为纲,财力保障更加夯实

健全财、税、库和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重点税源企业跟踪分析,着力扩增量、挖存量、强技改、促回岩,全市税收收入逐步企稳。加大力度盘活国有低效、闲置资源资产,全市非税收入稳中有增。全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8.71亿元,其中竞争性补助资金116.93亿元,增长25.8%。争取市本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参照执行西部政策,补助标准由40%提高到80%。我市入选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城市,获国家、省级财政7.5亿元支持;入选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获国家财政1亿元支持。“红土地上的绿翡翠”—梅花山区域生态修复与生态保育带构建项目、永定片区入粤水系生态功能提升及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分别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7500万元和5022万元支持。上杭县成功入选县域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县,最高可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4500万元支持。

2.坚持发展为要,产业基础更加稳固

用好用足国家出台的一揽子增量政策,全市争取到位“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2.1亿元,金融机构降准降息节约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约5亿元。统筹下达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相关政策资金3.13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绿色发展等。支持出台“商务八条”“外贸十条”等产业政策,统筹4.85亿元支持促消费以及稳外贸、稳外资,相关做法被《中国财经报》肯定推广。整合优化财政科技专项资金3374万元,落实研发投入分段补助、创新药物研发奖补、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等惠企政策;投入1200万元支持4个具有龙岩特色、开放共享的产业研究院建设。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全市各项贷款余额增长6.5%,其中工业贷款余额、制造业贷款余额等增速均高于同期各项贷款余额增速。完善市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机制,全市新增3家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畅通“政银企”对接渠道,全市共组织融资对接会11场,参会企业400家,累计授信金额106.41亿元。用好用足省级民营中小微企业提质争效贷款,累计发放22.46亿元惠及2042家企业。

3.坚持民生为本,社会保障更加健全

全市民生支出301.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4%。统筹落实为民办实事资金21.16亿元,资金到位率达100%,有力保障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推进。统筹安排5.99亿元支持“6·16”特大暴雨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全市用于免学费补助2.76亿元、薄弱校改造1.38亿元、校园扩容和提升工程1.96亿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个,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开工25个。统筹安排3.03亿元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以及稳岗返还等支出,统筹安排4.5亿元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支出,统筹安排1.23亿元支持扶残助残工作,统筹安排14.28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安排9.61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补助,统筹安排2.27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4.坚持区域统筹,城乡发展更加融合

统筹28.18亿元支持华莲西路二期、金鸡路二期、工业东路延伸段、浮蔡安置小区等23个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城市“硬环境”。多渠道筹集财政资金4695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动城市更新迭代。安排各类城市维护管理经费3.51亿元,推动实现城市管理智能化、精细化。统筹向上争取各类资金27.05亿元,着力支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一县一片区”建设、现代农业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拨付耕地地力保护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43亿元,安排粮食风险基金1.49亿元,落实粮食生产安全责任。统筹10.87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九龙江山水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2.11亿元,形成全流域、全方位、全过程生态综合治理“龙岩路径”,工程子项目—漳平生态脆弱区域修复及森林保护能力建设项目入选全国山水工程典型案例。统筹安排3.38亿元支持林业生态补偿和保护、林业经济发展等,绿色发展更可持续。

5.坚持防范风险,财政运行更加平稳

科学制定“1+17+3”市级一揽子化债方案,充分发挥市级化债工作专班和20个工作小组作用,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压减一般性支出、核减支出责任等多渠道化解市级债务127.24亿元,经各级各部门艰苦努力,市级政府债务化解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力推进东环、靖永高速整体打包划转省级减少我市债务92.44亿元。落实“一企一策”重点税源企业服务引导措施,推动9家重点“链主”企业入库,税收净增8.3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76.52亿元用于置换隐性债务,推动存量隐性债务加权平均年利率从4.73%下降至3.71%,每年可减少利息支出约2.3亿元。建立健全动态管理风险台账,非法集资类陈案结案率居全省首位。协调开展涉金融领域风险处置工作,防范房地产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转化。全覆盖开立县级“三保”专户,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监测预警,实行国库资金分层调度改革,基层“三保”底线更加牢固。提级管控县级新增暂付性款项,严控增量风险。

6.坚持改革为先,财政管理更加完善

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预决算公开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创新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开展财政重点评价省市县三级联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相关做法被《中国财经报》肯定推广,被省财政厅评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改部分直补资金为财政贴息,优化惠企资金补助方式。持续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质效,项目预决(结)算累计审核金额91.36亿元,审减金额9.7亿元,审减率10.6%。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稳步推进市与县(市、区)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医疗卫生领域和交通运输领域实施方案。“龙岩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986工程”“林业普惠保险体系打造惠农强农保险”等6项典型经验被全国全省推广,推动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服务格局初步形成。我市在全省金融系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各位代表,2024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突出:一是税收收入持续短收,财政增收压力较大。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房地产业、建筑业、水泥制造业等行业税收均出现2位数下降,整体地方税收下行压力大。二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重点支出逐年增加,财政增长乏力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加大。三是县级财政十分困难,财政运行风险加大。县(市、区)税收收入普遍下降,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收,县级财政平稳运行风险加大。上述问题有些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持之以恒努力推动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次全会市委六届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进一步全面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预算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深化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主动服务五张牌、建设新龙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岩实践贡献财政力量。

2025年预算编制原则:一是坚持以收定支、统筹平衡。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二是坚持过“紧日子”、共度时艰。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超财力新增财政投资项目,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三是坚持零基预算、强化绩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以效促用,统一预算分配权,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和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监督结果运用,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四是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风险。落实“三保”保障,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守政府债务风险底线,落实化债工作要求,强化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地方债务风险的底线。

(一)全市代编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370.3亿元,增长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75.6亿元,增长3%。全市可安排的财力总量预计为390亿元(含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等),增长2.5%,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1亿元,安排转移性支出等41.9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7.9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34.37亿元,收入合计102.3亿元,下降20.1%。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96亿元,调出资金等25.34亿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59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0.02亿元,收入合计2.61亿元,增长21.1%。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5亿元,调出资金0.96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6亿元,增长5.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7.69亿元,增长6.7%。

(二)市本级预算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199.2亿元,增长1.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58.26亿元,增长0.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6亿元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县(市、区)上解收入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22.64亿元,减去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和债务还本22.92亿元,市本级可安排的财力为57.98亿元,相应安排支出57.98亿元,下降14.3%。

上级财政提前下达市本级公共预算转移支付25.39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16.17亿元(含部分待分配县市区支出),对县市区转移支付9.22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5.8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14.96亿元,收入合计50.76亿元,下降30.6%。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02亿元,转移性支出等10.74亿元。

上级财政提前下达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27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0.17亿元(含部分待分配县市区支出),对县市区转移支付0.1亿元。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9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0.02亿元,收入合计0.92亿元,增长23.9%。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7亿元,调出资金等0.45亿元。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1.72亿元,增长4.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5.93亿元,增长7%。

(三)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

1.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9.37亿元,增长1.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5.34亿元,增长0.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亿元,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亿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和债务还本3.25亿元,高新区(经开区)可安排的财力为3.12亿元,相应安排支出3.12亿元,下降5.3%。

2.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0.4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调入资金等2.35亿元,收入合计2.8亿元,增长20.7%。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94亿元。

(四)扎实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

1.全力优产业促转型,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1)支持壮大实体经济推动发展。围绕“5+N”产业布局和“2+4”工业产业体系,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继续用好用足超长期特别国债,持续支持“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惠企政策,围绕实体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结合审计和财政绩效评价结果,联合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整优化惠企政策,着力提升惠企政策的精准度、实效性。丰富拓展“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基金招商加大力度,促进产业项目落地见效。

2)支持加快科技创新引领发展。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构建“政产学研用”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创新平台水平,发挥4个产业研究院作用,支持重点打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基地。健全完善多元化创新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深入贯彻落实“1+4+N”人才政策,支持推进“才聚龙岩”行动计划,强化科技型、技术型人才支撑。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壮大耐心资本,更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

3)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发展。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持续开展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监督平台建设,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和市场满意度。认真落实清欠和企业减负工作有关要求,切实保障企业合法经济利益。进一步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财政政策,支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推进免申即享,让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2.着力促融合提品质,厚植闽西发展优势

1)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效补足城市短板,突破城市发展瓶颈。支持产城人融合发展,纵深推进南北部新城开发建设,打造城市发展新引擎。支持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支持上杭县打造共同富裕试点县。坚持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因地制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2)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两山”理论,支持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和林改“武平经验”扩展提升。深化拓展九龙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经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山水工程”龙岩样板。全力推动签订下一轮汀江-韩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争取建立长效补偿机制。

3)支持文旅融合发展。围绕红色资源优势,支持红色资源活态化、场景化运用。支持打造“五大游”文旅品牌,不断丰富文旅业态,举办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文艺活动。支持加强广龙、厦龙、闽台人员互动交流,增强老区发展活力,提升旅客来岩的引流力度和闽西红绿资源的价值转化率,提振我市旅游消费市场。

3.加力惠民生增福祉,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1)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切实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支持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促进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愿保尽保。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持续性,统筹保障困难群众救助、抚恤优待、养老服务和残疾人事业等民生支出,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2)支持实施教育强市战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支持基础教育补短板建设,深化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深化“总校制”等办学模式。支持深化产教融合,有序推进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公共培训实训基地等建设。

3)支持深化健康龙岩建设。持续支持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支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推进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支持促进生育和扩大普惠养老服务。

4.聚力强统筹防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1)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增强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和基本民生、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的财政保障能力。增强项目谋划质效,聚焦民生福祉和重点领域策划生成一批政策对得上、我市接得住的大项目,争取更多转移支付、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严格落实坚持过紧日子各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全口径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紧迫性、经济性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禁擅自突破项目概算,严格落实新上项目不得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资金拼盘未落实不得立项等规定。

2)化解债务金融风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健全“借、用、管、还”一体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化债主体责任,持续落实市级一揽子化债方案,推动融资平台序时规范退出,争取市级全口径债务率稳步下降。加快建立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将打非处非工作纳入行业日常监管,落实地方金融组织“减量增质”行动要求,持续强化涉非涉稳风险监测排查,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3)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督促指导县级严守预算法定原则,合理确定年度预算收支规模,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压紧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实行“三保”预算审核全覆盖,继续执行“三保专户”制度,加强基层“三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进一步加强市县国库资金调度管理,提升县国库资金保障水平

5.致力抓改革增质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打破基数概念和“只增不减”支出固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充分发挥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合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基本履职和重点工作需要。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三是健全财会监督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保障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促部门(单位)履行预算管理、财务会计主体责任,加强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及省市县纵向联动,提高财会监督质效。

2)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落实好中央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等相关税收制度改革政策。建立重点税源培育和监测体系,加快建立税源监测分析信息化平台,强化财政投入与企业税收的量化分析。加强非税收入监管,深化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收缴电子化和信息化全覆盖。

3)深化普惠金融改革。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持续推进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省级数字化普惠金融试点工作,支持上杭建设省级金融支持共同富裕试验区,加强普惠金融产品创新和重点项目提升,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能力,争取更多普惠金融创新成果在全国、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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