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岩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1月22日在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龙岩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龙岩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稳中求进,全力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为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财政力量。
(一)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37亿元,增长6.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63亿元,增长2.9%。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43亿元,下降7.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7.34亿元,增长154.4%,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因素冲减支出92.44亿元拉低基数。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17亿元,增长49.5%,主要是市本级一次性股权转让收入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4亿元,下降97%,主要是上杭县退回以前年度资金冲减当年支出。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4.43亿元,增长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0.68亿元,增长8.7%。
5.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300.29亿元,其中:2025年新增债务限额162.80亿元,收回限额17.69亿元。至2025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274.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27.2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47.10亿元,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二)202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亿元,下降13.6%,剔除龙岩烟草工业有限公司税收50%由市级缴入高新区(经开区)金库因素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83亿元,同口径下降7.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26亿元,增长0.2%。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66亿元,下降16.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16亿元,增长436.3%,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因素冲减支出75.55亿元拉低基数。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27亿元,增长62.9%,主要是一次性股权转让收入增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4亿元,增长59.9%。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9.02亿元,下降0.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8.1亿元,下降4.4%。
5.市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市级(含高新区)政府债务限额513.41亿元,其中:2025年新增债务限额67.51亿元,收回限额6.12亿元。至2025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503.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2.5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10.67亿元,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三)2025年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高新区(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2亿元,增长50.2%,剔除龙岩烟草工业有限公司税收入库调整因素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9亿元,同口径下降19.7%。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亿元,下降5.6%。
2.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1亿元,下降105.3%,主要是收入退库0.27亿元。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7亿元,下降20.6%。
2025年财政收支实际执行情况待决算编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2025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资源统筹,财政保障能力增强。健全财税协同治理机制,全市地方税收稳中有增。全市财政总收入增幅、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双双居全省第3位。落实争取政策资金各项机制,全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8.11亿元,比三年平均值提升2.7个百分点。其中,全市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3.86亿元,增长14.1%;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5.71亿元,增长48.1%。我市成功入选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亿元;推动签订新一轮(2025-2027年)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获得补助资金1.52亿元。全市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80.4亿元,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土地收储等。
2.聚力财源培植,产业发展动能增强。统筹工业企业发展资金1.85亿元,重点支持企业节能循环、专精特新发展及数字化改造。整合财政科技专项资金0.4亿元,支持厦龙技术转移中心、厦大新材料中试基地等项目建设。下达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8亿元,居全省山区市首位,拉动消费超50亿元。强化财金联动,引导金融资金精准滴灌实体经济,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560.48亿元,增长19.7%,增速居全省第2位。出台金融支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政策,全市14条产业链1120家企业获贷款416.21亿元。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奖补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为1.57万家小微、“三农”主体解决97.37亿元融资需求。企业上市取得新突破,紫金黄金国际港交所上市,金龙稀土、侨龙应急等企业新三板挂牌。新增设立9只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存量基金总规模70.48亿元,居全省山区地市首位。3家企业获创投机构投资超12亿元。
3.兜牢“三保”底线,民生福祉持续增强。全市民生支出314.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坚决守住“三保”底线,制定“三保”正面及负面清单指引,细化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九条措施,全覆盖加强基层“三保”监测预警,建立“三保”应急保障机制,调入“三保”专户135亿元,“三保”支出需求得到有效保障。统筹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13.55亿元。统筹4.62亿元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统筹1.25亿元支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统筹2.81亿元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水平。统筹14.6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70元提高到700元。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至每人每月215元,高于省定标准25元,惠及全市52.1万名待遇领取人员。统筹1.74亿元落实育儿补贴政策,惠及5.45万个婴幼儿家庭。统筹0.45亿元落实免保育教育费政策,惠及2.6万名幼儿。统筹0.85亿元支持文物与非遗保护传承,统筹资金0.25亿元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免费开放,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共享。
4.强化资金保障,城乡融合加快推进。落实“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要求,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筹措力度,支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建设。争取5.62亿元支持国、省干线路网提档升级,统筹1.8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统筹13.28亿元推动宜居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全力打通城市“断头路”,金鸡路二期实现通车,华莲西路二期提前4个月建成投用。多渠道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43亿元,支持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延续中心城市绕城高速差异化收费等惠民政策,支持城际定制公交发展,促进区域互联互通。下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48亿元增加种粮农民收入,统筹落实粮食风险基金1.45亿元筑牢粮食储备安全防线。统筹下达3.32亿元支持我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下达乡村振兴资金4.22亿元,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6.64亿元支持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九龙江山水工程全面完成建设并通过省级整体验收,探索出全流域、全方位、全过程生态综合治理的“龙岩路径”。
5.严守风险“红线”,财政管理效能增强。从严管控财政暂付款,积极消化存量,全市暂付款余额减少13.72亿元。4个县实现隐债清零,66家国企成功退出融资平台,市级化债经验被省级肯定推荐。建立龙岩市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协调机制,全市不良贷款率持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我市非法集资类陈案结案率居全省首位。2部原创作品获第五届全国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短视频大赛重点奖项。加强库款科学精细管理,对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重点资金提级管理,强化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印发《进一步坚持厉行节约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十条措施》,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落实税收改革任务,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推进电子凭证公务支出平台试点,形成从电子发票、网络审批到电子记账“全闭环”预算支出管理新模式。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建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剂共享机制。推动各县(市、区)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工作。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出台《关于持续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若干措施》强化财会监督,统筹推进乡镇财政内控管理建设。联合市国资委出台《龙岩市国有投资基金尽职免责清单》,激发国有基金敢投善投,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深化普惠金融改革,龙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入选省级示范场景并获奖,“名城古建贷”等创新案例获全国推广。
各位代表,2025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困难和问题依然突出:一是财政收入增长面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挑战,可持续基础有待夯实,中心城区税收持续下滑,传统支柱税源增收乏力,新税源成长有待时日,土地出让收入快速回落。二是财政收支紧平衡更加趋紧,政府债务负担较重,“三保”、偿债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收支缺口趋于扩大,预算平衡与巩固化债“退红”成果难度增大。三是县级财政运行风险持续累积,部分县(市、区)财政平稳运行面临较大压力。上述问题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思维,持之以恒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全市财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提质增效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支持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保障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市代编预算
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85.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5%。全市可安排的财力总量预计为403.86亿元(含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等)。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5亿元,安排转移性支出等45.36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65.11亿元,下降4.1%,加上转移性收入等29.99亿元,收入合计95.1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96亿元,调出资金等35.14亿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2.24亿元,增长372.5%,主要是增加股权处置收入,加上上年结转收入等0.1亿元,收入合计12.34亿元。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8亿元,调出资金9.66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18.5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6%。按照精算平衡原则,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9.0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3%。
(二)市本级预算
1.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44.9亿元,剔除龙岩烟草工业有限公司税收50%由市级缴入高新区(经开区)金库因素后,同口径增长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县(市、区)上解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资金39.67亿元,减去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18.26亿元,市本级可安排的财力预计为66.3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31亿元。
上级财政提前下达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8.91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14.83亿元,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4.08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9.46亿元,下降17.7%,加上转移性收入等6.17亿元,收入合计35.63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06亿元,转移性支出等14.57亿元。
上级财政提前下达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17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0.07亿元,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0.1亿元。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7.77亿元,增长758.2%,主要是增加股权处置收入。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2亿元,调出资金等7.45亿元。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70.7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4.4%。按照精算平衡原则,安排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3.4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9.2%。
5.盘活存量资金情况。从收回部门存量资金安排0.58亿元,其中:航线运营补贴0.35亿元,永杭高速可行性缺口补助0.23亿元。
(三)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
1.高新区(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4.2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8%(剔除龙岩烟草工业有限公司税收入库调整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1%),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0.5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亿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1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28亿元,高新区(经开区)可安排的财力为2.8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亿元。
2.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亿元,增长122.2%,加上调入资金0.5亿元,收入合计1.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41亿元。
(四)奋力开创2026年财政工作新局面
1.聚焦提质增效,增强经济发展动能
(1)在财源培育上发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实施财源培育提质行动。支持有色金属、机械装备等传统支柱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龙岩新材料产业园”等重大项目落地,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发展,重点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促进更多中小企业“数智化”发展。优化税收分成机制,积极支持龙岩“飞地”工业园区建设。
(2)在惠企利民上增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完善惠企资金直达机制,提升政策兑现效率,确保财政奖补资金精准高效惠及市场主体。深化“千名干部挂千企”服务机制,落实落细清欠减负工作。健全惠企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绩效导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持续优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金融支持等领域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提振市场预期。
(3)在财金协同上深化,畅通实体经济血脉。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撬动作用,形成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实体经济的合力。通过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普惠小微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积极探索“财政+基金”“财政+担保”等协同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存量“三资”盘活与运营,创新“三资盘活贷”、特许经营权质押贷等专项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支持效能。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培育壮大耐心资本,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2.统筹财政资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在城市更新上着力,增强现代城市韧性。优化财政资源区域配置格局,全市统筹安排城乡社区支出22.5亿元,支持城市运行、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切实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绿色转型、文脉赓续和治理增效。支持产城人融合发展,纵深推进南北部新城开发建设。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和上级政策支持,保障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助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2)在乡村振兴上投入,推进农业农村兴旺。落实中央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继续坚持将“三农”工作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全市统筹安排农林水支出37.61亿元,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涉农资金常态化监管,及时跟踪涉农资金分配使用和预警信息处理,构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的常态长效机制。
(3)在资源优势上赋能,促进红绿融合发展。全市统筹安排节能环保支出9.1亿元,支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发挥汀江-韩江水系源头优势,联合潮州市、汕头市申报“闽粤共建”汀江-韩江山水工程,争取入选“十五五”中央财政支持的山水工程项目。优化文旅领域财政投入结构,支持红色文化品牌打造与文旅融合项目建设,支持红色资源活态化、场景化运用,培育“清新福建·五彩龙岩”文旅消费品牌。
3.坚守民生底线,夯实财政保障基础
(1)在社会保障上优先,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将“投资于人”作为基础性保障的核心,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统筹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亿元,支持困难群众救助、抚恤优待、养老服务和残疾人事业等民生支出,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零工市场和“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帮扶困难群体就业,扎实推进“大爱龙岩”建设。支持实施“十五五”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项目,落实育儿补贴政策,切实减轻家庭育幼负担。
(2)在教育投入上提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扎实推进教育强市建设。严格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政策,全市统筹安排教育支出80.6亿元,优先保障基础教育支出,重点支持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办好专门教育精准矫治、“人工智能+教育”试点校等。延续“总校制”办学补助政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聚焦产教融合,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保障中职与高职教育经费稳定增长。
(3)在医疗卫生上增效,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持续增加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全市统筹安排卫生健康支出36.1亿元,全方位全周期提升人民健康福祉。持续支持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切实减轻百姓就医负担。支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统筹支持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
4.严守安全底线,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1)在预算管理上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增强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和基本民生的财政保障能力。始终将基层“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和预算安排的最优先位置,支持和指导县(市、区)落实“三保”优先政策,全市统筹安排“三保”支出预算170亿元,切实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幅压降差旅、会议、培训等支出额度。实施常态化库款监测,健全县级“三保”库款监测预警应急调度机制。加强暂付款监测消化和管理,保障财政稳健运行。
(2)在债务管控上规范,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债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加强风险源头管控,提高专项债券规模与地方财力、项目资金平衡能力的匹配度。持续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健全专项债券项目投后管理机制,归集项目收益及资产处置出让收入等,保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来源。持续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推动融资平台及时规范退出,严防新增隐性债务。
(3)在金融监管上强化,守住系统风险底线。完善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作,将金融数据分析与风险研判从“经验驱动”向“数字驱动”转变,用好监管数据,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联合组织开展能力提升培训、警示案例教育、应急处置演练等,推动我市金融风险处置水平提升,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运行。
5.深化制度改革,提升财政管理质效
(1)在预算改革上深化,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以政府可用财力为基础,按照有保有压、绩效优先、动态调整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顺序,确定支出规模,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推进全省绩效管理体系建设试点,深化成本预算绩效改革,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业务推动的重要依据。做好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的政策衔接。
(2)在“三资”管理上创新,提升资源配置效益。全面深化国有资源、资产、资金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口径国有资源资产收益管理体系,实现各类国有资源、资产、资金高效运营。优化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机制,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修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及清查核实、产权登记、监督检查等资产管理环节的全链条管理体系。持续推广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使用,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调剂共享。按照“宜调则调、宜租则租、宜售则售”原则,分类制定低效资产处置方案,实现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3)在财经纪律上从严,提升财会监督质效。聚焦财政监督主责,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建设,有力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紧盯重大政策、重点资金、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深化与纪委、巡察、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以强有力的财会监督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