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体制目标,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依法履行职能,强化财政管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着力增强行动自觉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局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断强化思想引领,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在法治轨道上引领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2.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听取研究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审阅年度法治工作报告、召集党组会议审议普法规划、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等事项,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二)坚持依法理财,着力加强财政管理
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行为准则,贯穿于财政日常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发挥法治在财税改革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印发《龙岩市本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断提升依法理财的能力水平。坚持做到“财为民聚、利为民谋”。三是立足财政工作实际,从工作落实、资金保障和资金监管”三到位着力,统筹安排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23704万元,其中安排市本级15070万元,补助县区8634万元,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今年确定的26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高效落实,把实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三)坚持依法行政 着力规范权力运行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公布、清理、备案、审查等工作,实现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印发和发布。对今年我局出台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确认继续有效15件,拟修订3件,废止或失效5件。
2.积极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市19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五级十五同”办结时限由法定总计410个工作日压减为34个工作日,压减率达91.7%;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022年1月10日起,我市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且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二是有序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年初制定行政监督检查计划,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力量,通过科学规划监督检查事项,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24个事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同时,组织开展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清理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
3.财政执法逐步规范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三项制度,积极推行柔性执法,编制龙岩市财政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我局作为复议被申请人办理复议案件1件,未发生被纠错复议件,办结行政诉讼案件1件,办结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案件4件,未发生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情形。
4.依法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
认真执行市人大关于2022年度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等决议和决定,严格落实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63件、政协委员提案33件。
5.政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
依法及时向全社会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绩效、减税降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许可和行处罚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积极做好领导干部专访、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
领导班子发挥学法领学促学作用,一年来,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以上率下组织科室(单位)负责人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财政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坚持抓财政干部学法不松懈
2022年7月,我局5名干部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其中5人通过考试,通过率100%;8月,我局组织全市财政系统90人参加2022年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班线上学习,培训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新进代全面依法治国》《贯彻落实<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培训结束后,我局组织财政执法人员66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知识测试;11月,我局在编干部94人完成并通过市司法局组织的网上学法考试。
3.坚持普法宣传走近群众身边
2022年5月,我局普法宣传员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5月9日,我局普法宣传员到两家民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公司员工宣传民法典,提高企业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法律意识。5月18日,我局党员干部在上杭县白砂镇碧沙村向村民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为村民讲解民法典中与村民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6月2日,我局在街心广场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活动,志愿服务队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展示画报、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宣传,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并为群众解答相关方面的问题。7月7日,我局普法宣传员到龙岩市松涛社区居委会开展法治共建活动,通过为社区干部和居民授课、发放宣传资料、跟居民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通过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维法意识,同时,推动法律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推进公职律师工作进展较慢,我局现有干部队伍中因缺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人员,涉法涉诉工作主要依赖外聘律师提供服务,对财政法治建设的法治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形成一定的制约。
三、2023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项工作部署,提质增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三定”规定变动情况,相应调整龙岩市财政局权责清单。
2.根据省财政厅适时出台的行政裁量基准,建立健全龙岩市财政局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龙岩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