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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5年法治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章来源:龙岩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1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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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龙岩市财政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5年法治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

  龙岩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部署财政法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积极稳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持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实施方案,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财政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开制度,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送《龙岩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4年法治工作计划的报告》,并及时在财政官网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坚持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坚持依法行政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制度,推动预算、税收、会计、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龙岩市财政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严格把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及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宏观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14次,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确保各项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动态调整并公布龙岩市财政局权责清单和龙岩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坚持依法理财

  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行为准则,严格执行预算法定和预决算公开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预算调整等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印发《龙岩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调专项资金设立的法定性,明确专项资金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压实管理职责,完善法律责任。我市财政管理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获得省级2023年度正向激励资金5880万元。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4年出台《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龙岩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指导意见》,推动落实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绩效管理行为,提高履职效能,推动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政策和项目向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拓展,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进而提升财政政策实施效果和公共服务质量。2023年度设区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被评为先进单位。

  3.坚持依法监督

  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严肃财经纪律,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对2023年以来增发国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问题4个领域情况组织开展自查和复查工作,对复查过程中发现的8个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通过问题整改销号及定期报送等措施,确保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以专项行动实际成果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地见效。推动强化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以查促改,堵塞漏洞,实现监督与管理有机统一,切实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2024年向驻局纪检监察组移送线索8个,同时依法接受各界监督。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龙岩市2024年预算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等决议,依法报告预算执行、决算等情况。不断提升服务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水平,办理人大议案57件,政协提案23件。沟通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坚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重要部署,加强机关内部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助力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和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专项清单,清理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共39件。经审核清理,22件继续有效,继续有效的政策措施均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形;7件与现行工作实际不符予以废止。?

  (五)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龙岩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通过对外公布执法人员名单,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过程和执法决定均合法合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4年行政处罚1件、监督检查5件(已录入“闽执法”平台),依法依规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案件8件。选聘3名干部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成员,推选3名干部作为龙岩市财政局“骨干执法人员”师资库成员,外聘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我局作为行政诉讼案件被申请人案件1件(其中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我局胜诉1件),未发生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情形。

  (六)多层次开展学法教育普法宣传

  制定《龙岩市财政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13项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明确普法科室(单位)、普法对象和普法方式等。

  1.领导带头领学促学

  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5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龙岩市海绵城市条例》《龙岩市公筷公勺使用规定》《龙岩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条例》《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同时用“以案说法”形式学习贯彻民法典。

  2.“线上线下”深入学

  学法才能更好执法和守法,一是制定《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学法培训的通知》,目前执法人员大多数已完成60学时;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119人观看普法题材电影《第二十条》;三是5月20日,我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47人参加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集中培训;四是组织局各执法人员线上收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课程;五是8月22日,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龙岩市行政执法用语规范指引》。

  3.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3月5日,财政普法志愿者在街心花园和中山公园对来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5月18日,组织普法志愿者在未来城对群众和学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12月4日,财政普法志愿者在街心花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我局首次与龙岩市司法局、龙岩市融媒体中心联合制作《新<会计法>》与你同行》,拉近社会公众与财政的距离,扩大新会计法的宣传实效。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以来,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推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新媒体普法运用力度不够,较少制作形象生动、群众喜闻乐见的平面、影像、动画等法治宣传资料,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载体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和丰富。二是随着民众法治意识的进一步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政府采购投诉等时有发生,我局对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方面还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财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审定并签发《龙岩市财政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设任务及整改方案》《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等,局领导班子带头厉行法治,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项工作部署,提质增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全力保障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需求,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责任事项,在足额保障全市各部门立法、执法、普法等法治工作经费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顺利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建立健全财政法治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落实落细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文件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多措并举化解涉财行政争议,压实行政执法普法责任,不断提升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质效,确保完成2025年度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二)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加大零基预算改革力度,切实打破基数固化格局,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建细建实预算项目库,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运作效率。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和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总体框架下,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划分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印发交通、卫生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完善预算绩效闭环管控,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深度融合,促进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落实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效能。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监测分析,及时排查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守牢财政安全底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三)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全面推动行政执法线上办理,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依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全面执行省财政厅在“闽执法”平台统一执行的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标准,确保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案件在“闽执法”平台上录入、办理、监管。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

  龙岩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