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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龙岩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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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龙岩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财政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财政)建设目标任务,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龙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财政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1.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全年组织集中学法6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公开了《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12项重点普法法律法规及责任分工,将法治学习与财政业务培训有机结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全年开展各类法治培训4次,覆盖干部职工200余人次。

  2.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是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4次,确保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决策部署,制定印发了《龙岩市财政局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任务分解表》,细化创建任务台账,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科室年度考核指标,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3.保障工作经费投入。立足财政职能,统筹安排法治建设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普法宣传、执法培训、法律顾问聘用等工作开展,为法治财政创建提供坚实资金支撑,助力全市法治建设示范市创建。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动绩效管理从政策项目向部门整体拓展。动态调整并公布《2025年版龙岩市财政局权责清单》189项和《龙岩市财政局本级与新罗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职责清单》,明确行政权力边界,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2.严格决策程序规范。所有重大财政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作用,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清理,对6件涉企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3件继续有效、2件予以废止,1件进行修订,无违反公平竞争情形。

  3.深化政务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全程可追溯、可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5年高质量办理人大议案29件、政协提案37件,沟通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主动公开执法人员名单、执法流程等信息,2025年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所有执法事项全部录入“闽执法”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执法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龙岩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法制审核范围、程序和标准,所有重大执法决定均经法制审核后方可作出。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2025年依法办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案件12件,未发生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情形。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等“三项工作”的部署要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和阶段性目标计划,按月份明确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展自查自纠,对2022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共自查行政处罚案件2件,未发现突出问题。

  3.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科学编制2025年度涉企检查计划,明确5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大力推动“综合查一次”,市本级财政涉企检查频次同比显著下降。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开展执法活动,应用率达到100%,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等,加强对涉民生财政资金的穿透式监管,精准发现并纠治问题。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面推行柔性执法,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法治环境。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龙岩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绩效考评办法》,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情况与个人年度评优评先、职务职级晋升、绩效考评等挂钩,推动参考人员“应考尽考、提升素质”。2025年组织金融专业相关人员18人次参与金融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组织22人次参与财政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做到执法资格考试全面覆盖在职在编人员。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要求执法人员人均学习达到60学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良好氛围

  1.抓好重点对象学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局党组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采用“以案说法”形式增强学习实效。组织在编在职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制定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学法培训计划,强化干部队伍普法,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2.开展社会普法宣传。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非遗主题街、龙津湖公园和东城东风社区仙龙新村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30余人次。编制《财税支持政策汇编》,举办“财税政策进企业”活动,精准推送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结合预算编制培训,从“线上+线下”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让政府预算收支公开透明、规范财政行为,同时让公众懂法、监督,保障资金用在民生等关键领域。

  3.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短视频、政策解读文章,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普法电影《第二十条》,参加全省财政系统党建、法律和财务等知识大比武线上练习,累计组织达630余人次,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优化服务保障,提升法治创建实效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涉企收费清单化管理,联合发改部门公布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清单外严禁擅自增设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清单之外不收费”。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覆盖市、县两级所有执收单位,让企业群众“办事、缴费、取票”全流程电子化。

  2.保障重点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购置、报废处理等行为,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通过法治化手段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时建立责任清单,分解任务到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严把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监管关,完善财政民生资金全过程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推进群众身边实事。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通过12345平台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19条,“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数”76条,“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数”76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数”7条,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加强督导检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1.强化系统督导检查。通过印发工作提示、工作通知等,指导县(市、区)财政局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局领导结合挂钩联系制度,带队赴7个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督导,重点检查工作方案落实、问题排查整改、制度执行情况,并督促整改到位。开展市县办事指南设置及办件交叉互审,发现并整改办事指南不规范、办件材料不完整等问题48个,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2.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领域存在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市县联动开展穿透式检查,自查2022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

  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主持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审议通过《龙岩市财政局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龙岩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绩效考评办法》等重要文件,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头参加法治学习培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二)带头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所有重大财政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制审核人员的作用,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带头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支持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及时协调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对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落实。

  (三)带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重视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支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考试,提升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关心法治建设经费保障,确保普法宣传、执法培训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掌握不够及时,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需要,在复杂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2.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有待增强。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以集中宣传、讲座培训为主,创新性不够,对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不够充分,宣传内容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3.专业人才支撑不足。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在职干部配备不足,公职律师工作推进较慢,涉法业务主要依赖外聘律师,既增加经费支出,又限制了财政法治建设的系统化和规范化提升。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够深刻。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对财政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对法治学习和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

  2.培训体系不够完善。法治培训内容与财政业务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培训方式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难以满足执法人员应对复杂执法场景的需求。培训方式创新不足,分层分类的精准培训和实战演练相对缺乏,培训效果评估和转化机制不健全。

  3.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健全。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需完善, 对法律复合型人才的系统性培养规划和引进力度不够,干部跨岗位锻炼交流机制不活,激励干部钻研法律业务、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的政策吸引力有待增强。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思想引领,提升法治意识

  1.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2.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机制,将法律法规学习与财政业务培训有机结合,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实效,激发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1.健全财政管理制度。结合财政改革发展新形势,及时修订完善预算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等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财政法治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清理,确保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衔接一致。

  2.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制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工作细则,聚焦政府采购、财政监督检查等重点领域,明确执法流程、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和备案机制,纵深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财政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选拔培养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财政工作经验的公职律师,充实法律专业人才队伍。

  2.创新执法监督方式。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严肃查处执法违法违规行为。

  3.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闽执法”平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使用,完善执法人员信息维护,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无误。加强平台应用培训,组织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平台操作流程,提升线上办理效率,确保平台有效发挥作用。

  (四)优化政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

  1.加强涉企执法服务。严格落实涉企执法备案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积极探索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模式,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一网好办”水平。深入推进“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优化完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五)推进示范创建,巩固工作成效

  1.全力推进示范创建。对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标准,查漏补缺,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信息公开,提升财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定期开展创建工作督导,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创建材料收集整理,完善佐证材料体系,力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持续关注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和企业、群众的需求,及时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法治财政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