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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财政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文章来源:龙岩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3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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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财政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序号 检查
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和上限 检查时间安排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对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质量检查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全市辖区内共11家(抽查比例10%)、设立满一年且2023年、2024年未被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到的共9家(抽查比例22%) 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 现场检查 检查频次:1次/年/单位
上限:1次/年/单位
2025年8月 监督检查科 双随机检查
2 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全市辖区内抽取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了5个以上政府采购项目且2022-2024年未被抽查到的) 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 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 检查频次:1次/年/单位
上限:1次/年/单位
2025年7月 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一般检查
3 对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第二十四条 全市辖区内共28家(三年全覆盖,当年抽查比例40%) 1.经营情况监督检查;
2.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3.风险防范处置情况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检查频次:2次/年/单位
上限:2次/年/单位
2025年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金融稳定监管科 一般检查
4 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闽政办〔2023〕25号)第三十三条 全市辖区内共12家(三年全覆盖,当年抽查比例40%) 1.经营情况监督检查;
2.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3.风险防范处置情况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检查频次:2次/年/单位
上限:2次/年/单位
2025年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金融稳定监管科 一般检查
5 对典当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典当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四条   全市辖区内共16家(三年全覆盖,当年抽查比例40%) 1.经营情况监督检查;
2.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3.风险防范处置情况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检查频次:2次/年/单位
上限:2次/年/单位
2025年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金融稳定监管科 一般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