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秉承积极主动靠前工作的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涉及防控资产的调拨通知如下:
一、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确保防控资产调拨的及时畅通,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紧急资产调拨的,原资产调拨办理程序暂不执行,可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先完成实物的调拨,后补履行资产调拨审批手续。
二、调出单位要做好资产调拨明细清单,并办好与接收单位的交接手续。
三、调入单位要建立防控资产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台账,加强使用管理,防止资产的丢失,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
龙岩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