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龙岩市蔬菜市场供应,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应急指挥部第四次会议纪要》(﹝2020﹞9号)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给予市级副食品(蔬菜)调控基地市场供应运输补贴措施》(送审稿),现呈市政府研究批准。
妥否,请示复。
(联系人:林胜文,联系电话:3383020)
附:《关于给予市级副食品(蔬菜)调控基地市场供应运输补贴措施》(送审稿)
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2日
关于给予市级副食品(蔬菜)调控基地市场供应运输补贴的措施
(送审稿)
为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龙岩市蔬菜市场供应,根据《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应急指挥部第四次会议纪要》(﹝2020﹞9号),特制定本措施。
一、制定目的
确实落实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市场供应保障,强化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鼓励市级副食品(蔬菜)调控基地克服防控期间运费和人工费用增加等困难,加大叶类蔬菜种植和供应力度,确保本市蔬菜市场供应。
二、补贴对象
市级(已涵盖省级)副食品(蔬菜)调控基地(基地名单见附件)。
三、补贴时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四、补贴条件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生产并供应市场;
2、疫情防控期间叶类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30亩。
五、补贴标准
叶类蔬菜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基地给予一次性5000元运费补助,种植30亩至50亩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补助。
六、补贴申报材料
1、基地提供租用土地证明;
2、基地出具种植叶类蔬菜种植平面示意图,并注明种植亩数;
3、防控期间蔬菜种植的照片;
4、县级商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定面积证明;
5、县级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补助的文件;
6、基地与县级商务部门签订的蔬菜保供调度承诺书和申报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7、申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平台无不良记录证明。
七、资金来源:预计补贴资金15万元,使用省级市场运行应急调控资金,不足部分从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调剂。
八、本措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市级城市副食品(蔬菜)调控基地名单(39家)
新罗区(18家):
龙岩市新罗区天云山蔬菜种植基地
龙岩市荣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太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绿鲜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晟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丰顺蔬菜种植场
新罗区龙盛家庭农场
龙岩梅花山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学金蔬菜种植场
福建省龙岩市铭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罗区锦丰蔬菜专业合作社
龙岩市新罗区绿又佳种植场
龙岩市睡美人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龙岩市园星农业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健民蔬菜种植场
龙岩市新罗区龙门百家园蔬菜专业合作社
新罗区燕龙蔬菜种植场
龙岩市绿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永定区(2家):
福建天湖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龙岩市永定区铭远蔬菜种植场
上杭县(7家):
上杭县古田绿海蔬菜有限公司
上杭县杭丰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上杭县众发蔬菜专业合作社
龙岩市上杭县大鹏蔬菜专业合作社
龙岩市上杭县先鲜家庭农场
上杭县鑫中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田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武平县(1家):
福建省武平县农欣果蔬专业合作社
连城县(1家):
连城县庙前志权种植家庭农场
长汀县(7家) :
福建省长汀县宏兴蔬菜专业合作社
长汀县富源玫瑰茄花茶农民专业合作社
长汀县南山黄腾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长汀县南山大脚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长汀县高家园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长汀县绿之梦家庭农场
长汀县蔬而美家庭农场
漳平市(3家):
漳平市东坑蔬菜专业合作社
漳平市先锋蔬菜专业合作社
漳平市厚福蔬菜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