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文件(五)
关于龙岩市2025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6年7月30日在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龙岩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徐初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5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稳中求进,全力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为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财政力量。
一、2025年全市决算汇总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37亿元,增长6.4%。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360.84亿元,收入总量为542.2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38亿元,增长2.9%;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72.54亿元,支出总量469.9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2.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与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数比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减少0.25亿元,一是一体化系统数据未返回等原因减少0.91亿元;二是消化暂付款增加支出0.66亿元。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43亿元,下降7.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292.62亿元,收入总量356.0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7.33亿元,增长154.3%,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因素冲减支出92.44亿元拉低基数;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158.83亿元,支出总量306.1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49.8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与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数比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减少0.01亿元,主要是一体化系统数据未返回等原因减少0.01亿元。
(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17亿元,增长49.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0.03亿元,收入总量14.20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4亿元,下降97.0%;加上调出资金14.06亿元,支出总量14.10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10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决算数与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22.3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6.68亿元,增长5.0%,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完成65.9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完成43.7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0.23亿元,增长0.1%;当年收支结余16.4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38.8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比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增加2.25亿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增加0.8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增加0.0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40亿元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0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比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减少0.45亿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0.47亿元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加0.02亿元。
二、2025年市级决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5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0亿元,下降13.6%,剔除税收入库调整因素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83亿元,同口径下降7.2%;加上债券转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89.75亿元,收入总量139.8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35亿元,下降0.7%;加上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4.88亿元,支出总量107.2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2.6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与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数比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减少0.91亿元,主要是一体化系统数据未返回等原因减少0.91亿元。
从收入决算情况看,税收收入32.21亿元,下降15.4%,主要是8月起税收入库调整减收;非税收入17.89亿元,下降10.2%,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因素抬高基数。
从支出决算情况看,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1亿元,公共安全支出4.99亿元,教育支出11.27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84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1.9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48亿元,城乡社区支出8.04亿元,农林水支出2.5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5.38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2.47亿元,债务付息支出2.29亿元。
2025年,市本级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21亿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亿元,主要是各部门各单位厉行节约,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规范和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1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4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4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亿元;公务接待费0.03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亿元。
2025年,预备费预算0.60亿元,未安排使用,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4年结转2025年继续使用22.21亿元,2025年已安排使用12.76亿元,继续结转下年使用8.8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2亿元。
2025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64亿元,加上当年补充的6.06亿元,减去2025年预算调入使用2.64亿元后,年末余额6.06亿元。
2.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5年,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2亿元,增长50.2%,主要是8月起税收入库调整增收;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等5.37亿元,收入总量13.39亿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亿元,下降5.6%;加上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9.34亿元,支出总量13.3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06亿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均与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2025年,预备费预算0.05亿元,未安排使用,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4年结转2025年继续使用0.10亿元,2025年已安排使用0.03亿元,其余0.07亿元继续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66亿元,下降16.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5.7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及调入资金等117.98亿元,收入总量161.6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15亿元,增长436.2%,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因素冲减支出75.55亿元拉低基数;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74.95亿元,支出总量143.10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8.5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与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数比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减少0.01亿元,主要是一体化系统数据未返回等原因减少0.01亿元。
2.龙岩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5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1亿元,下降105.2%,主要是一次性因素退库0.2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等14.16亿元,收入总量14.15亿元。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7亿元,下降20.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9.72亿元,支出总量12.7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36亿元。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均与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27亿元,增长62.9%,主要是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11.2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0.0014亿元,收入总量13.2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4亿元,增长59.9%,加上调出资金12.82亿元,支出总量13.2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0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均与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87.9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0.44亿元,增长1.8%,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完成48.0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完成17.0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64亿元,下降5.1%,当年收支结余12.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00.72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比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增加1.42亿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4亿元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02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比向六届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减少0.46亿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0.46亿元。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数、决算数及对比分析,详见草案附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一)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情况
2025年,面对经济恢复承压、财政收支矛盾凸显的复杂形势,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和决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抢抓政策窗口期争取上级资金,有效支撑“两重”“两新”领域投资提质扩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有限财力聚焦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改善,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提出的问题,逐条梳理,建立清单,认真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剖析原因,着力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解决问题。2024年度同级审计提出的项目库管理有待完善、部分资金拨付不够及时、债券资金项目投后管理不够规范等16个问题,其中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余5个问题整改期限为5年,正在持续推进整改。2025年度同级审计提出的基本业务费和专项业务费调剂使用不够规范、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审批不规范、部分单位行政补助工会经费不合规等9个问题,已及时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并按照审计建议,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资金运行质量,促进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全市及市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234.7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80.36亿元,主要用于收回存量闲置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林水利、医疗卫生、教育、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再融资债券154.39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和置换存量债务。省财政厅下达市级(含高新区)地方政府债券113.5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0.63亿元,主要用于收回存量闲置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建设、供水、卫生、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再融资债券82.9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和置换存量债务。
2025年,全市各级严格落实偿债责任,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全部按时足额兑付。全市偿还政府债券本金80.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22.16亿元,专项债券本金57.92亿元。偿还政府债券利息35.3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9.67亿元,专项债券利息25.7亿元。市级(含高新区)偿还政府债券本金51.2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7.68亿元,专项债券本金43.59亿元。偿还政府债券利息13.7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2.78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0.96亿元。
截至2025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274.32亿元(一般债务327.22亿元,专项债务947.10亿元),较上年增加154.67亿元,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1300.29亿元政府债务限额内。市级(含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503.21亿元(一般债务92.54亿元,专项债务410.67亿元),较上年增加62.31亿元,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513.41亿元政府债务限额内。
(四)市本级部门决算情况
2025年,部门决算汇总收入168.45亿元,增长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13亿元,增长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22亿元,增长17.6%,主要是我市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模扩大。部门决算汇总支出171.59亿元,增长9.9%,其中:基本支出46.12亿元,增长3.0%;项目支出124.74亿元,增长13.1%,主要是新增土地专项债券支出增加。
(五)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2025年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省、市、县联动,开展教育环保领域预算绩效管理网状体系建设试点,持续完善指标库建设,夯实管理基础。扎实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选取公交场站建设及运营亏损补助、战略性新兴投资基金等重点领域项目6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致力于从关注“产出”向关注“成本与效益”并重转变,探索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降本增效,选取教育部门培训经费、生态环境部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评价,其中长汀县垃圾分类项目和武平一中品质提升工程项目被省厅选作2025年度成本绩效的典型案例。
四、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2.65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185.90亿元的60.6%,超序时进度10.6个百分点,同比增长4.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0.50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358.50亿元的55.9%,同比增长0.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5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4.90亿元的56.8%,下降14.7%,剔除税收入库调整因素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61亿元,同口径增长5.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8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79.45亿元的67.8%,同比增长31.1%。
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4.27亿元的60.4%,同比增长334.8%,主要是上年8月起税收入库调整增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0.6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82亿元的21.6% ,同比下降62.3%,主要是收回历年资金冲减当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70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65.11亿元的14.9%,同比增长77.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较上年增加4.3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35亿元,同比下降13.7%。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9.46亿元的9.9%,同比增长135.0%,主要是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收1.7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31亿元,同比下降5.5%。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亿元的25.0%,同比增长267.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0.65亿元,同比下降63.2%,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出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8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12.25亿元的5.6%,同比下降47.8%;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9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2.68亿元的29.3%,同比增长3.5%。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7.77亿元的3.6%,同比下降29.8%。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0.32亿元的29.8%,同比下降22.5%。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7.07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118.53亿元的56.6%,同比增长11.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96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109.03亿元的44.9%,同比下降1.8%。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70.79亿元的55.1%,同比增长6.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8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63.42亿元的42.4%,同比下降7.8%。
(二)政府债务情况
1.2026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6年政府债务限额74.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9.4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4.88亿元),其中:市级(含高新区)政府债务限额43.4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1.48亿元)。
2.2026年上半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不含再融资还本)
全市政府债务累计还本付息22.58亿元(本金4.14亿元,利息18.44亿元),其中:市级(含高新区)累计还本付息9.52亿元(本金2.45亿元,利息7.07亿元)。
3.2026年上半年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344.48亿元(一般债务334.81亿元,专项债务1009.67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1374.59亿元内。其中:市级(含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544.24亿元(一般债务93.72亿元,专项债务450.52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556.89亿元内。
4.2026年上半年新增债券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7.11亿元,财政部门已拨付32.1亿元,占下达额度的68.1%;项目单位使用31.24亿元,占下达额度的66.3%。其中:省财政厅下达市级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6.48亿元,财政部门已拨付24.47亿元,占下达额度的92.4%;项目单位使用24.05亿元,占下达额度的90.8%。
(三)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收入组织多点发力,政策机遇抢抓夯实财力
健全财税库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收入形势月度研判与动态监测,深挖非税收入增收潜力,有序推进闲置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多元拓宽财政增收渠道。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4%,增幅居全省第3位,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同比增长9.7%,增幅居全省第3位,收入质量持续改善。紧扣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对接上级财政政策,精准谋划储备项目,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58.26亿元。重大项目资金争取成效显著,争取中央财政2026年国土绿化项目补助资金2.14亿元;龙岩市成功入选医养结合服务城乡统筹发展项目建设城市;汀江流域上游生态屏障系统修复与生态共富建设示范项目、闽西红色圣地上杭县(黄潭河片区)生态提升与“青绿富民”产业培育项目入选2026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可获补助资金0.8亿元;长汀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两年可获补助资金0.5亿元。
2.财源培植多措并举,实体经济发展蓄势赋能
坚持把支持实体经济作为财源建设的根本之策,强化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协同,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统筹下达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相关政策资金0.52亿元,重点支持企业节能循环、产业领军团队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统筹下达科技专项资金0.21亿元,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统筹下达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3.4亿元,拉动消费12.72亿元。深入开展政银企担融资对接,举办产融对接活动11场,签约金额43亿元。高质量完成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结项评估工作。发挥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406.79亿元,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发放企业贷款59.75%。我市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业务规模居全省第一。实施优质企业上市行动,完善推进加快企业上市协调机制,易控智驾在港交所挂牌上市,马坑矿业IPO注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金龙稀土向北交所提交上市申请。
3.民生支出保障有力,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统筹财政资源向重点民生领域倾斜,全市民生支出145.4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6%。健全为民办实事资金筹措保障机制,统筹10.34亿元全力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见效。统筹14.2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持续巩固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统筹4.42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统筹1.27亿元支持扶残助残工作,统筹1.63亿元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统筹1.35亿元支持各类就业创业政策落地和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统筹1.56亿元落实育儿补贴政策,惠及5.08万个婴幼儿家庭;统筹2.25亿元支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统筹0.42亿元用于实施学前一年免保育教育费,惠及幼儿2.6万人;统筹0.18亿元用于市属中小学扩班设备购置及教育信息化项目。
4.城乡建设统筹推进,人居环境品质不断提升
扎实推进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全市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32.08亿元,持续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助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2026年上半年累计争取生态保护修复资金5.99亿元。聚焦城乡垃圾污水、历史文化保护、闽台乡建乡创等重点领域,统筹财政资金1.85亿元纵深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质升级。统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39亿元,支持保障房建设、维护及改造。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8亿元,切实增加种粮农民收入;统筹0.14亿元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统筹0.33亿元支持开展产业、就业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统筹4.98亿元支持林业生态高质量发展;统筹3.94亿元支持防洪治理和水土保持。统筹4亿元支持国省道、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5.风险防线守牢筑稳,财政运行基础不断夯实
制定《2026年龙岩市级政府债务巩固“退红”成果总体方案》,综合施策巩固市级债务“退红”成果。强化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管理,规范还本付息资金收支,全市统筹22.68亿元用于全口径债务还本付息。争取置换隐性债务债券27.2亿元、补充政府基金财力债券3.77亿元,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缓解财政压力。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融资平台出清,全市剩余的5家融资平台隐债清零,6家国企成功退出融资平台,圆满完成省下达退出任务。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169.71亿元,全市“三保”支出91.46亿元,支出进度高于序时进度;强化库款统筹调度,县级累计调入“三保”专户74.76亿元,切实兜牢县级“三保”运行底线。完善地方金融组织分级分类监管,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整治,非法集资陈案结案率100%,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6.财政管理科学有序,改革治理效能稳步提高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提质降本增效工作的通知》,坚持降本与提质并重,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制定龙岩市市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2026年建设工作计划,持续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刚性支出动态监测机制,推动县(市、区)落实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事业单位人员基础绩效奖、社区干部报酬、育儿补贴等刚性支出,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相关制度,推动形成长效机制。按照上级部署,牵头组织财政补贴负面清单清理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切实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总体上看,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认真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大。受当前实体经济恢复不及预期、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水泥、建筑、房地产等传统支柱产业税收降幅明显,地方税收增收难度大;加之可盘活资产逐步减少,非税挖潜空间有限,财政增收后劲不足。二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规模持续攀升,各地可用于产业发展、民生提质等其他领域财力极其有限,统筹发展和保障民生的能力亟待提升。三是部分县级财政运行困难。部分县(市、区)税收大幅下滑,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同时,资金统筹能力持续下降,预算执行约束有待加强,县级财政运行压力更加突出。
五、2026年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财政收入组织
一是培植壮大财源税源。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业经济提质增量行动,支持“大抓工业、狠抓增量”,大力发展“新新有机”主导产业,做强做优“矿业+”全产业链,支持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财政金融协同发力,推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扩大内需、培育新质生产力,引导政府产业基金赋能重点产业链发展。用好飞地政策,推动市级飞地工业园建设,促进产业项目落地见效。二是依法依规强化税收征管。联合税务部门健全财税协同治理机制,完善重点税源企业动态监测,堵塞征管漏洞,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税种的跟踪分析,开展专项税源调研,深挖增收潜力。三是加大非税收入挖潜力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积极挖潜增收资源资产,全面梳理国有资产资源,建立清晰确权的资产数据台账,稳妥有序推动闲置国有资产资源的盘活利用。
(二)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
一是加强向上沟通对接。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争资金就是促发展”的理念,继续把争取项目资金作为重点工作,加密上省赴京频次,强化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重点项目资金。二是精准策划储备项目。认真策划项目、深化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获得专项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指导各县(市、区)策划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三是强化争取上级政策项目经费保障。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用好项目策划前期经费资金池,加强市本级重点项目前期可研、初设及概算等前期经费保障,推动争取更多市本级项目资金。
(三)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一是持续巩固债务风险“退红”成果。加强化债方案跟踪落实,做好中期、三季度化债评估工作。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加快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虚假化债等行为。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制定市本级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归集办法,切实防范兑付风险,有序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管理,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县(市、区)“三保”主体责任,健全县级财政运行预警机制,强化收支研判,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统筹调度财力保障“三保”支出最优先顺序。三是强化地方金融监管。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和常态化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紧盯高风险机构、重点领域风险精准施策、分类处置。深化非法集资常态化治理,完善风险研判、预警、应急处置机制。
(四)财政金融协同发力
一是强化财政金融联动。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用好用足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加强财政金融资源同向发力,发挥政、银、担、企各方力量,着力激发民间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推进金融服务提升。深化产融对接服务,聚焦县域重点产业链,推进“一链一行”定向服务,持续优化龙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的政务数据扩容。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常态化长效化,提高意向融资转化率。推进林业金融的优化升级,创新“共富林场”专属信贷产品,拓展“林业+金融”应用场景,加快实现林业生态产品融资服务和价值转化。持续深化普惠金融改革,推进生物多样性金融全国性品牌的打造。三是推动企业上市培育。实施优质企业上市行动,进一步发挥上市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强化省市县及部门联动,构建企业上市全链条服务体系,加强与监管部门、交易所、券商对接,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着力壮大上市后备梯队,积极推动优质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五)深化财政科学管理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编制工作,强化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中的应用,逐步构建标准科学、覆盖全面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优化市级项目库管理,强化项目库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全省绩效管理体系建设试点,深化成本预算绩效改革,优化事前、事中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运行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业务推动的重要依据。三是提升财会监督质效。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建设,紧盯重大政策、重点资金、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落实好“建立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稳妥有序规范地方财政补贴。深化与纪委、巡察、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以强有力的财会监督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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