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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文章来源:龙岩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7-0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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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财监〔2026〕4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及省财政厅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龙岩市财政局于2025年组织全市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告如下:

  2025年,全市财政部门共对35家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含8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1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发现的主要问题为: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及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记账凭证要素不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会议费,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到位等情况。部分国有企业薪酬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资产评估机构存在资产评估业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制度不完整,档案管理未标明保存期限,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质量控制体系逐级审核落实不到位,部分委托评估业务未订立业务委托合同,评估报告基准日与评估申报表基准日不一致,评定估算的计算方法或参数选取分析不充分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问题,财政部门已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整改。 

  下一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继续深化会计和评估监督,积极做好财务管理指导工作,切实维护规范财经秩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和效益,持续提升我市会计信息质量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和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龙岩市财政局

  2026年7月7日